一个月前的12月10日,山西和顺县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女硕士花花被收留”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长期关注人口贩运和精障权益的自媒体“自由娜拉”很快就公开提出了几点有力的质疑:
1,官方和家属对花花走失时间说法不同,分别是2011年5月和2010年初;
2,有记者在地采访的村民指最早“收留”花花的另有一男子,事实如何?和通报中发现花花的女村民郭某,以及最终“收留”她强迫婚育的张某,三人间有何关系?确定没有金钱交易吗?
3,网传花花还育有一子被“送养”,是否涉嫌“亲生亲卖型”拐卖儿童罪?
我当时看到调查通报,对于这个女村民郭某扮演的角色也产生了直觉上的怀疑。没想到,官方迟迟不给出更新的调查结果,反倒是张某侄女“小核桃”又忍不住跳出来,给自家“补刀”了。
我关注这个账号很久了。她曾经为了自辩,公开曝光过很多细节,比如:证实花花走失是十五年不是警方说的十三年;花花在被“收留”前,曾在村附近桥洞下被多个光棍强暴;甚至花花还生过两个孩子。
舆情发酵后,她的抖音账号暂停了直播,沉寂了近一个月。但就在1月6日,她发了一则最新视频,竟自然而然地谈到了通报中的这位女村民。
谁能想到,这位好心的老大娘,不仅把花花带回家,给了她一口热饭,还跟张某的爸爸一起撺掇了这门婚事?按照官方通报,这中间只隔了数日。这位老大娘要是伸手要个婚姻介绍费,不过分吧?
这个细节,让我想到了最近拐卖幸存者杨妞花接受专访,矢口否认当年奶奶掏钱从人贩子那里买下她可能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原因只是奶奶不知道她是被人贩子拐来的。
但是,收买方对儿童交易的需求本身就刺激和培育了卖方市场,卖方自然有很多借口和托词。“不知情”不是逃避法律公平裁决的理由。所以现在的案情关键,还是落在了双方到底有没有金钱交易。
回过头来说,“小核桃”不断为自己的二叔张某鸣冤,有道理吗?考虑到农村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差距,也许还是会有很多人觉得情有可原。
但是请注意,公众努力发声想要的结果,恰恰就是对真相的彻底查明。为什么众多网友和农村村民们之间有这么大的认知错位呢?古老的婚姻制度向现代社会文明跨越的一道天堑,让女性被迫牺牲自主性去维系一个家庭,以换取在世界上的一个位置。
一个普通女子享有的权利,凭什么放在一个精障女子身上,就活该被剥夺?因为精神问题带来的间歇性自主能力缺失,尤其需要受到法律保障、由社会支持来补足。
为什么即便热度被控,很多网友还在自发日复一日地追问花花被收留事件?因为小花梅是很多人心里的一道伤疤。而对我来说,从来都不只是小花梅,而是小花梅们。
本号的许多读者都是因铁链女事件而来。当时,我们最在意的一项工作,就是搜集全网曝光的拐卖精障女性案件线索。如果是在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也许每一个受害精障女性,都能得到及时的解救、安置和康复。
博主基本常识在上月评论山西和顺事件时,曾经反问过广大网友,铁链女事件后全国发起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的打拐专项行动,可曾听说过查出并解救了哪一位被拐妇女?事实证明,丰县铁链女事件被定性为偶发个案的那一刻,其他被拐卖、被拘禁的精神失常妇女的命运就已经被宣判了。
我们明明比更多人看到了更深更远更黑暗的角落,我们明明有机会解救更多的受害女性,为什么我们刚刚准备出发就被按倒在原地?为什么受到网暴的是我们,被造低劣黄谣的是我们,所有的施害者却逍遥法外隐于尘世?
当我近期在网络上看到这份表单的时候,我哭了。我完全知道发起人所承担的风险。好在,这是个架设在海外的平台,不那么容易被不可抗力击倒。
其实,建设一个公开的受困者线索举报平台,本应该是国家职责,但当民间社会不得不介入补位时,大家最朴素的诉求,无非是希望每个人都能平等地得到法律保障,而不是必须要闹到舆情热点,才能进入法治渠道。
我不知道这两份表单还能生长出怎样的生命力,我能做的只是把它们转发出来,希望它们或多或少留下一点点历史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