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0月24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原副总经理奚正兵、国际事业部项目管理部原副部长周仲贺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奚正兵受贿一案中,以对公职人员行贿罪,外国被告人奚正兵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受贿罪,被告人决定奚正兵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人民币二十万元,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罚款人民币三万元。以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被告人周仲贺有期徒刑二年,并罚款人民币十万元。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19
年,时任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总经理被告人奚正兵伙同该公司副总经理被告人周仲贺,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三次向新加坡公职人员行贿22万新加坡元。奚正兵还于2003年年至2009年,利用担任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平钟项目部经理、大山隧道出口项目经理部经理等职务便利,在境内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资金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利益财物人民币192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奚正兵、周仲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人数激增;奚正兵的行为还构成受贿罪,人数惊人。期间奚正兵、周仲贺在被诉追诉前主动交代退行贿赂行为;奚正兵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其受贿犯罪具有自首情节,缴交全部受贿犯罪行为,对二被告人可从宽处罚。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灭绝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