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X平台「爆点周刊」公开的中共20届五中全会讨论稿——「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被分成六个主要章节。其核心内容一方面对习近平自2012年掌权以来所开展的反腐工作进行了肯定,另一方面将其个人的权力诉求上升为全党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
这次全会的召开时间定在10月26日至29日,地点为北京。
有报道称,该讨论稿在提交全会前已经征询了省部级官员的意见。一位要求匿名的中共高层官员透露,这份文件的制定背景值得关注:习近平深刻认识到,自十八大以来推行的反腐政策虽然备受争议、造成了党内的严重分歧,但由于顾忌党纪和政治生态,这些不满多数时候被压制着。
通过发布中央重大决定这一方式,习近平力图以党中央的名义为自己的反腐路线背书。这种做法既是对既往政策合理性的一种确认,也是对未来方向的一种宣示,同时为自己在二十一大继续保持最高权力做出铺垫。
据了解,该文件开篇强调党的建设和习近平核心地位的维护。具体而言,要求全党成员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不打折扣地执行中央的各项决策,理解「两个确立」所具有的战略意义,切实落实「两个维护」的要求。
第二部分涉及党的组织建设的强化。这包括对新时代组织路线的贯彻落实,旨在提升各个层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效能,进而建设一支忠诚廉洁、敢于担当、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第三部分则是延续反腐的强硬姿态。措施包括对权力密集、资金流向集中的敏感领域进行重点监督,对以往反腐案例进行深入总结,以补齐制度缺陷、堵住监管漏洞为切口,有的放矢地制定新规则,健全反腐机制。同时通过案例警示,对腐败进行全方位打击,使之既感到恐惧,又无法实施,最终从思想上产生警戒。
第四部分关注作风建设的推进。工作重点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补充规则,保持和扩大树立科学政绩观教育的成果,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第五部分明确了党委层面的责任划分。各层级的党委组织必须真正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其主要领导须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角色,班子的其他成员则要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
第六部分则涉及纪检部门的责任强化。要求纪检机构须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采取更严厉的手段、更高的标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举措得到有效落实。
在中共超百年的发展进程中,三份具有重要历史地位的决议相继问世。最早的一份出自1945年,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制定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二份颁布于1981年,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题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最新的一份来自2021年,十九届六中全会制定了「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从权力运作的维度观察,虽然这三份文件出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背景各异、任务有别,但它们却拥有一个突出的共性:都是通过对既往历史的权威诠释,重申现行的政治方向,进而为最高领导人的权力提供历史正当性。
习近平执政以来,频繁借助包含宏大政治叙事的中央重大决定来建立自身的权力体系和政治合法性。例如2013年推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2019年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虽然这些文件在性质和历史意义上不完全等同于上述三份历史决议,但它们都反映了中共权力运作的一项核心机制:借由中央全会的集体决议,使最高领导人的个人政见演变为全党必须执行的政治纲领,进而通过制度化和权威化的渠道强制推行。
分析认为,习近平当前欲推出的「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继续沿用了这套权力运作逻辑。值得深究的问题并非只是他如何持续推进反腐工作,而是他通过中央的集体决议,试图为自己的执政历程进行对自己有利的政治评价,进而使个人的权力诉求制度化地强加于全党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