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谁能保证下一回呢?
著名喜剧演员贾冰近日遭遇了一点不快——他在成都某家川菜餐厅与同伴聚餐的画面,被人翻拍出来传到了网络上。画面里,这位艺人右手握着啤酒瓶旋至见底,嘴里叼着烟,一边拨打视频通话,一边喷出粗俗的言辞。

坐在对面这位身份可疑的”朋友”把这段录像保存下来,进而投送到网络平台,试图炮制一则关于”明星人设崩塌”与”酒醉不雅”的爆炸性新闻。
令人意外的是,舆论这次并未如偷拍者所愿——评论区动辄数万,却鲜有人在讨论贾冰本身的不妥之处,反而大多数声音都在追问:究竟是谁拿的镜头?又是谁把这段内容散布出去的?贾冰怎么会和这样一个背后捅刀的人成为了”朋友”?
获赞最高的一条是:把朋友装进心底里,把朋友的隐秘传到网络上。
从现象来看,贾冰这次可谓运气不错。这种幸运源自两个方面的综合作用:
其一,贾冰本身就在喜剧舞台上起家,与那些需要精心维持人格设定的偶像明星不同,卖相出丑对喜剧从业者的杀伤力相对较小。
其二,同样也是更关键的一点——录像中贾冰只是说了些不雅的词汇,并未涉及任何实质性的内容。倘若情形有所不同呢?假如镜头记录下的,是贾冰在餐桌上侃侃而谈某些观点——诸如性别对立、民族问题、朝代评价、经济走向,或者涉及敏感历史时段、关键人物的某些不当表述——哪怕仅仅是不得体的措辞——那么偷拍这方就能够得手了。届时,贾冰面临的将不是舆论批评,而是全网封禁,或者被迫发表毫无意义的道歉文案。到了那个地步,恐怕也不会有人再去关注什么”朋友义气”的道德问题了。
经过这样的演绎,我们得出了一个令人不安、令人心寒的论断——这位偷拍者之所以未能如愿,并非源于他本身德行败坏,而是因为他把握的素材还不够犀利,手段还不够高明。倘若此人足够狡猾、足够狠辣,仅凭一段精心挑选的视频素材,就足以让贾冰声誉扫地、前景尽毁,这完全在可能范围内。
所幸的是,这一次告密者的智商着实有限。
所幸的是,这一次贾冰避免了言语失当。
可往年的那些场景,以及今后的日子里呢?
美国经典影片《闻香识女人》中,一位失明的军官在面对学校的强迫逼供时,曾慷慨陈词地怒斥:这个教育机构正在人为地制造一个”举报者的生态圈”。这段台词构成了整部电影最深刻、最震撼的核心时刻。
但对我们东方观众而言,理解这部旧时代的好莱坞影片会遇到一些文化层面的障碍。镜头中,学生对校长的捉弄先发制人,校长为了惩治这些确实有错的学生,要求男主人公说出那些肇事者的身份——在传统东方观念里,这根本不构成什么”举报”,这就是正常的检举、揭露罪行啊。那些学生既然违了规,男主人公把他们指认出来,何错之有?
在西方语境(特别是当代西方法律制度与民间伦理)中,正义的划分首先取决于”公共领域”与”个人领域”的区隔。
学校校长的汽车遭破坏,这属于集体事务或校方资产,应该由公共权力部门(校保卫科或执法机构)来搜集证据、侦破案件。而男主角查理只是一个碰巧经过的”民间个体”,校长拿退学及前途作为筹码,胁迫一个小孩出卖朋友——这在西方人的价值体系中,就成了公权力在用物质诱惑毒害人性,在”批量生产”冷血无情的举报者。所以上校愤怒,他看到的是公权在摧毁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在”定制化生成”精明自私的告密分子。
而在我们传统中华文明和实际生活中,正义往往以”对与错”来论分,某件事究竟发生在集体范畴还是私人范畴,我们向来不那么在乎。
我们自幼被灌输的理念就是”公共至上”、”道义压倒血缘”。只要某桩事本身是错误的(学生欺侮校长),不论谁通过什么途径把这个真相抖出来,都天生具备正当的理由,这被定义为”检举揭露”,甚至是”见义勇为”。我们更习惯用集体主义的、功利导向的正义框架,去压盖掉程序严谨性和人与人间的隐秘空间。
我记起自己曾有的一些经历。我在互联网写手圈子里和好几位同行产生过交集,有人自称属于自由派阵营,有人则不遗余力地塑造自己”侠肝义胆”的人设。
后来我们的关系破裂了,这倒也不奇怪,知识人观点不一致是常事。
但令我吃惊的是,这几位反目时都有个共同的招数:把我跟他们的对话内容,乃至我日常发在朋友圈的东西,凡是能拿来说事儿的,都细心收集起来,然后集中转发,试图暗示某种含义。其中有人甚至洋洋洒洒写了好几万字的檄文,资料跨越多年(真得佩服他们,光盯着我这种工夫就知道用心多深)。
那种感受,跟那个举着镜头对着醉酒中的贾冰的家伙如出一辙——你认作”朋友”的某个人,正拿着黑黝黝的刀口对准你,就等着某一天能给你致命一击。
万幸的是,我与那群人的互动都很浅尝,我从未说过能让他们逮住把柄的言辞。
但想起来,这件事真的足以让人背脊发凉。因为就跟酒席上吹牛皮、说脏话一样,朋友们之间的私下聊天,大多没那么多顾虑,你把这些话从特定的场景和表达氛围中剥离,把某些句子当众展示,放进舆论版面,确实足以击毁一个人的形象和生涯。类似的事在中文网络舆论领地里,难道还少吗?
“他还吹嘘自己是自由派呢,连公域和私域的界限都没搞明白。把你们俩的私密聊天截图发到网上,这人用意太恶毒了。”一位朋友当时这样为我打抱不平,我只是笑了一下,没接话。
可自打那以后,无论是用文字聊天,甚至线下见到读者,我都只能谨言慎行了,讲什么都得掐着分寸,交流时还总忍不住为此道歉,想着人家不远万里过来看我,我却只能惜字如金。
但也没法啊,一旦你身边混进了那么几个品性不端的鼠辈,就足够毁掉你对人性向善的所有期许。
不过我深信,像这样的”人选不当”,许多人其实都经历过。我们就是在这样的阅历中学会了保持缄默、学会了”跟人只能说得十分话,不可掏心掏肺”的生存法则。
我想起一个想必许多人都听过的故事。在那个特殊的时代,安徽固镇县某户平凡人家里,母亲方忠谋某日在宅子里就个人崇拜的情形表达了看法。他16岁的儿子张红兵(本名张铁夫,为了显示忠诚改名为红兵)听闻后,陷入了极度的害怕和愤恨。他笔下了一份检举信,跟父亲一起,在夜色和飘雪中踏入了官方部门,把自己的妈妈告发了。
两个月之后,妈妈被枪毙了。
多年以后,那个特异的时期结束了,妈妈也得以平反。儿子张红兵陷入了数十年的痛心和自我责罚。他在某次访谈中泪如泉涌:”我是背叛了生母的不孝子,我的心灵永远无法得到救赎。”
但读了他许多关于悔恨和反省的文字,我察觉到这些反思依然根植于这么一个逻辑框架中:他不应该告发妈妈,理由是妈妈是他的血亲,再亲密的组织也比不过母亲。或者妈妈说的话本身其实没错,既然现在已经平反,那他就不应该跟组织一起冤枉了母亲。
但说来说去,其实还是孔夫子”儿子替父亲隐瞒,父亲为儿子隐瞒”那套逻辑,或者”好人就不该被诬陷”这种说法。但我们换一个假设场景:假如张红兵举报的不是他的亲妈,而是他的班级同学或者工作伙伴,而那个同学或伙伴被举报的罪名到如今仍未获得昭雪,那这种举报是否就变成正义的了?举报方是否就不用反思、不用忏悔了呢?
Facts 表明,答案似乎正是这样。你看那些走过那段特殊岁月的老邻里、老同事们,他们当初彼此举报过、互相揭露过,后来也没谁想起道歉。底层想法可能是这么的:我有啥不对的地方吗?咱们不过是邻座、同事、伙伴嘛!组织那时号召咱们多举报多揭露,我响应了呼吁,这有什么问题?”儿子替父亲隐瞒,父亲为儿子隐瞒”那套说辞咱们俩论不上。
拍摄贾冰的那个哥们儿,想来也是这样的心理——虽然在同一张饭桌上用了个饭,可咱俩的干系也达不到为你”隐瞒”的程度。
但我们不妨对比《闻香识女人》中的那段故事:男主人公和那几个欺负校长的学生,他们的情感纽带牢固吗?不能说牢固。那位失明的将校拥护男主人公坚决不举报,依据是什么呢?是朋友之间的义气、兄弟之间的承诺吗?并不是。
上校说的逻辑是这样的:无论对方身份如何,无论你和他的联系程度怎样,隐私领地里的物品不可以挪到公众舞台上去进行批评和指控。因为一旦挪过去,无论是什么东西,它就会彻底失去了原来的含义。

我们来回到那个时期做例证。当时的批判大会上,有时候缺乏控诉的内容,组织者就会调动被批判人的配偶或情侣,让他们公开诵读被批判人写给对方的情信。其实那个时期的情信里,多数也没什么问题言论,但对被批判者的人格伤害和公众形象摧毁却是满格的。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个人隐私是一个个体的社会性”细胞壁”,人在大众舞台与私人场合里的展现方式肯定存在不同,存在”渗透压力不平衡”。一旦这层膜被撕毁,即便是那种”无可奉告于人”的东西,也会对个人带来社会性的彻底摧毁。
米兰·昆德拉曾表述过:”把个人隐私变成舆论审判的法庭,这是人类走向极权最阴暗、也最快速的途径。当一段爱人之间的信笺被放在广众之前诵读,被践踏的并非政体,而是作为个体的人的尊严。”——我不清楚捷克过去是否有过类似的事实,但昆德拉笔下的悲痛感确实让人觉得切身相关。
所以我们需要反思的,并非”这个人是我的妈妈””这个人是我的哥们””这个人是我的伙伴””这个人说的没错,我同意他的观点”
,因此我就不能告发。而应该是”这个人与我素不相识””这个人我打心底里想超过他,恨他比我更聪慧、更出名、更有钱”甚至”我压根不认可他的主张”,我同样不应当把我跟他的私下互动、截屏、录音,公之于众。
假若你不赞成上述的看法,那你实际上没有足够的权利去谴责那个对着贾冰按下快门的人。或许贾冰和这哥们儿确实在同一间包间里吃过饭,但这人未必就把贾冰当作了真正的”朋友”、”哥们”呢?
也许这人早就因为某些事情怨恨着贾冰呢?
或许这人就是有道德执念,坚持认为公众人物就算在私密场合也不可以醉酒失仪、说粗话呢?
那难道这样的人就不配受到批评了吗?
这个事件的实质,说白了就是我们怎样理解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联系:
假如咱们认定个体权利的保护是国家权力建立的根基,那么社会必得先明确划出”个人与社会的边界”,随后才能界定什么是公义。个人权利应当先于国家权力。那么凡是把隐秘场景的话语、论述公开到广众舞台进行大规模审查的行为,都应该被判定为无法容忍的举报。
反之,倘若你的认知还滞留在”大河之水流向小河,小河才能有水”的思维模式,觉得国家权力大于个体权利,那样的话,当你碰见令人厌烦的人、不太熟悉的人,听他私下讲了些你不接纳的主张时,你有权转身录个像、截个图、点个举报,把他曝光到大众视线里头,就是理所当然的操作方式了。在这样的逻辑下,你跟现在被全社会谴责的那位偷拍贾冰的家伙,在行动的本质上就没任何分别,不过是程度上的差异罢了。
乔治·奥威尔在《1984》这部著作里表述过:
“最让人害怕的,不是他们会因为反对的言论而举报。最恐怖的,是他们日渐把举报认定为一种高尚的人民职责。当隐密的闲言被视作大众的犯罪,人与人之间就唯余虚伪。”
社会若想逃离《1984》的人间炼狱,第一要务,就是毫不宽恕任何一位把私人的低声私语拿来充当大众的罪状的告密者——无论他揭露的内容是否触犯了你,或者这个社会的敏感禁区。
幸运的是,这一回,贾冰守住了嘴。
可下一回呢?
谁愿意在这样的人生里生活:和伙伴喝酒撸串,却要时刻警惕?

正文结束
本文约4000字,感恩各位耐心读完,如有同感烦请点赞、分享、打赏。各位的鼓励,就是我笔耕不辍、推动社会风气向好的根本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