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场接连发生的动物虐待事件引起的舆论波澜仍在向全球扩散,官方随之认定存在「遭受境外恶意势力炒作的政治隐患」。一位资深评论人士由此展开了对动物权利与人权之间关系的深入思考,以及这些议题在中国政治中的敏感程度。

生灵的安全与幸福,究竟是否受法律条款的保障?当权益遭到侵害时,受害者能否寻求司法救助?更进一步,人们是否具有主张这一权利的自由?这些问题本质上指向一个更为根本的差异。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B. Walton
(相关媒体报道)在柏林策伦多夫(Zehlendorf)的森林里漫步,道路两旁不断遇见携带爱犬的民众。当脚步来到湖畔时,一处名为「狗狗沙滩乐园」(Hundestrand)的场所出现在视野里——林木葱郁,水面如镜,众多四足伴侣们尽情嬉戏,那份欢乐氛围令人感到温暖。
就在这一刻,源于中国的「旺旺」惨剧正在世界各地掀起涟漪。在广东揭阳的街头,数名少年对生命实施了野蛮的摧残——四条幼犬遭受了拖曳、刺戳与击打的酷刑,而它们的母亲「旺旺」则在易燃物质的淋浇后被吞没于火焰。这一幕幕血腥的场景被拍摄并上网分享,激起了舆论的广泛震撼。国内网民表达了强烈的愤慨,国际城市如纽约时代广场、台北101地标、东京街头等地陆续出现了悼念的宣传刊登。
此类暴力事件并非首次出现在这片土地上。就在「旺旺」丧生前的两周,重庆曾曝光了一起长期虐待猫科动物的事件。一位网名「山姆打包哥」的人物,通过伪装成领养者的身份,反复欺骗他人取得宠物,进而对其实施了锯割、尾部切除、骨骼断裂等令人发指的虐待,且涉嫌靠出售这类暴力视频进行变现。
施暴者的身份并非仅限于普通民众。在湖南永州、江西上饶、安徽亳州等多地,政府工作人员曾多次在公共场所无情地杀害家养犬只与街头犬群,或者参加过广受批评的抓捕活动。当北京启动针对「低端人口」的大规模强制迁移计划时,不难推想那些被逐离者的宠物会面临何种境遇。

位于柏林策伦多夫(Zehlendorf)森林内的「狗狗沙滩乐园」(Hundestrand)。图像来源: Chang Ping/DW
在中国的北京、上海等一线大城市,某些「高端住宅项目」中也建有「犬类活动天地」,这里同样可见到群犬欢乐共处的画面。这种场景与涉及人权话题时常见的现象极为相似——总有人会主动现身,讲述自己与身边人士如何舒适安康地生活着。
真实的落差在这一点:生灵的幸福安乐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保障,还是单纯源自行政部门的恩赐?当我们或我们养护的动物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法律体系是否能够提供救济渠道?更关键的是,人们是否拥有争取这类保护的权利?
德国如何在法律中保护动物
一个转折点出现在2002年。德国联邦议会修订了《基本法》(Grundgesetz)第20a条的规定,在原有关于「自然生存环境」的保护措辞之后,追加了「及其他生灵」(und die Tiere)的条款。由此举措,德国成了欧盟范围内率先将生物保护权利写入国家最高法律的国家。
此前三十年,德国已经在1972年颁布了《动物保护法》(TierSchG)。研究这部法律的学者指出,其核心理论支柱包括两个维度:首先是「痛觉感知主义」,即对动物具有自主体验苦乐能力的承认;其次是「生命自身价值论」。该法律的开篇规定如下:「本法的立法目标,植基于人类对待动物这一与己同类的生灵(Mitgeschöpfe)所应承载的道德担当,旨在保护动物的生命安全与福祉状况。任何人如无正当的、合理的原因,均不得对任何动物施加疼痛、苦难或者损害。」
在此基础上,德国制定了专项的《犬只养护管理规范》(Tierschutz-Hundeverordnung),对犬类群体所需的日常活动量、生活环境及社交交往等多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界定。法律框架的覆盖范围更为广泛,对于生物的运送、处理及科学实验等各环节都有详细的要求。
这并不意味着德国在这一领域已经达到完全理想的状态。相反的是,各类保护生物权益的组织仍在持续进行相关的倡导工作。然而与那些缺乏法律规范的国家相比,德国的区别在于,任何虐待行为的实施者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都会随时可能被卷入法律诉讼的程序。
中国民众的态度与立法的现状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法律评论期刊在2022年发表的研究论文《中国何时能够通过反虐待动物的法律?》中,撰稿人Leyuan Ma收集整理了多个在华发生的学生及公共卫生工作者虐杀犬猫的真实事例,并对为什么动物保护立法长期停滞进行了深入剖析。
文献披露了一项值得关注的数据:2020年时,中国的官方新闻机构央视在微博社交平台上进行了一次意见调查,题目是「中国应否尽快制定反虐待动物的法律」,在参与人数超过29.9万人的投票中,表示赞同的票数超过28万。也就是说,即使是在体制内媒介主持的调查中,反虐待法案的社会支持度也高达约94%。尽管存在如此广泛的民意基础,但只要国家权力层未将其列入优先事项,这一议题就可能无期限地被束之高阁。
从法律条文的角度来看,当前中国仅有的国家层级动物保护法规是1988年通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其保护对象限定在大熊猫、穿山甲一类的濒危野生物种。2005年制定的《畜牧法》则主要对养殖家畜的饲养、交易流转及运输配送环节进行了约束。相比之下,家庭宠物与流浪街犬则几乎完全处于法律保障的真空区域。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政策学院的学者Aarthi Raghavan曾在2018年发表名为《中国为什么需要动物福祉的法制框架》的文章,其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动物保护的法律制度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或国际化程度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真正的决定因素在于该国立法制度的反应灵敏度(responsiveness)以及社会价值观向法律制度的有效转化能力。

官方媒体报道表明,中国异型宠物市场正经历爆炸式增长,产业规模接近百亿人民币级别。图像来源: Wang Zhao/AFP
这一观点可以通过对比来证明:印度在1960年就已确立了《防止虐待动物法》的法律制度,其中对造成动物不必要痛苦的行为人处以经济处罚及最高达五年的自由刑——这个保护范畴涵盖了街头流浪犬。2001年,印度进一步在这一法律框架下颁布了《犬类生育管制规则》,通过人道的、合法的、科学的手段来调控流浪狗的数量(包括绝育手术、狂犬病疫苗注射后放归原生活地区),并对任何政府部门人员伤害或转移流浪狗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禁止。
为什么官方对动物话题反应如此强烈
关注人权议题的观察人士已经注意到,类似的辩论同样出现在人权话题的讨论中。不过与人权问题相比,许多普通民众觉得动物权益似乎不那么敏感。在「709」维权律师遭遇大规模失踪、刑事拘留、刑讯逼供与刑事指控等一系列事件中,国内舆论空间保持了诡异的沉默。但是,历年来一系列指向生命的残暴事件反而激发了广泛的谴责之声与实际的行动,某些地点甚至见证了民众的实地集聚。
与人权遭遇相同的一点是,这些聚集活动同样遭受了执法机构的强硬压制。那些措辞温和、表述理性的发声同样迅速遭遇了删除、下架、传唤等全方位的压制手段。在「旺旺事件」抗议活动中,各地民间筹集的户外显示屏被官方强制拆除,微博、抖音、小红书等社交网络上的相关话题被降低流量分发、评论被清除,甚至国际性的香港爱护动物协会也被迫发表道歉声明并暂停了募款筹划。街道围栏广告、汽车贴膜、服装印花、抗议标语等纷纷被清理,线上商城中关于停止动物虐待的商品被标注为「违反法律底线」。更为过分的是,网民发布的宠物照片也遭平台以「可能威胁国家安全」为名进行了屏蔽。
这种处理力度引发了网民的热烈吐槽。有人评论说:「上一回管制声音这么严厉的,还是那起铁链女的事件。」
一份在网络广泛流传的沈阳网络信息部门的舆情预警文件显示,政府部门已经认定这一事件存在「遭遇域外恶意势力有意炒作的政治风险」,并且担忧它可能引发「极端的生物保护倡导者」实施线下集结。
对于听过「极端女权」这类说法的人来讲,这种话语手段并不陌生。
有必要再次说明的是,对「域外势力」的指控并非无根之谈。正如当代人权思想主要源于西方理念的输入一样,当今的动物保护法律制度和伦理理论同样是舶来品。
生灵福祉是否包含在人权范畴内
在当今的伦理学论证中,许多学者主张,对生物权益的保护应该被看作是人权观念的一个组成部分。
最基本的一个角度是这样的:动物本身缺乏人类语言的表达能力,为动物权益进行倡议的是人,受到压制的也是人。
动物保护是人权观念的一个自然延伸与升级。人权理念本身就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演进,其保护对象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从最初仅保护具有资产的占主导地位的男性群体的政治权利,到逐步包容妇女、少数族裔、儿童和身体障碍人士的权益。按这个逻辑,将能够感受痛苦的生灵纳入人类的伦理关怀圈子,实在是一个顺畅而自然的发展进程。
德国哲学家康德在论述间接义务理论时指出,人对待生物的责任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对人类自身的责任。粗暴对待生命会使个人的同理心逐渐钝化,进而提升其对他人使用暴力的倾向——当代犯罪心理研究已经证实了这一点,虐待生物的早期行为与随后的针对人类的暴力倾向之间存在着可测量的关联性。
许多古老的哲学与宗教传统(佛教、耆那教、部分土著民族的文化系统)都把对所有生灵的敬畏看作人类品格的根本要素。一个制度性地允许虐杀生灵的社会,从某个角度说,也在侵蚀着人们对「人格尊严」「怜悯心」等价值理念的代际传承和精神层面的深度。
那些坚持环保权利与代际正义原则的理论家们指出,全球许多国家的宪法性条款及国际条约都已经明确了「优良生态环境权」或「适宜生存环境权」属于人类的基本人权范畴。由此,对动物群落的保护与生态环境的稳定、物种丰富度的保持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
不过,著名伦理学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等学者则提出了一个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若将动物权益「兑换」或「摊入」人权框架之中,实际上是对动物作为独立道德主体地位的一种贬低——动物的保护需求不应该仅仅因为「对人类有益」才获得重视,这样的思维本身其实代表了一种典型的以人类为中心的伦理思维模式。
无论如何,这一切的讨论和思辨对于中国的政治权力机构而言都是具有挑战性的。就如同在社交网络上广泛传播的那句讽刺话所表达的——「今朝若争得了狗的权益,那明日是否就该争夺人的权益?」
长平是从业多年的传媒工作者,以撰写政治评论见长。当下,他身兼多个重要角色:德国之声的固定评论版块撰写者、中国数字时代网站的编辑主任,以及六四记忆·人权博物馆的首席策展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