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灯是一位在中原大地上打拼多年的建筑承包商。
早年背井离乡,仰仗的不过是几把瓦刀和一股不服输的劲头,时运凑巧,居然在河南一带站稳了脚跟。
有人评价他是个踏踏实实的人,工程上雷厉风行,不偷工减料,不欠民工工钱。
建筑圈里,能一路干到交付使用还不闹纠纷的包工头并不多,然而李银灯似乎有些本事,做到了。别人在背后说他运气不错,也说他能白手起家是天资过人,调侃他可能有风水宝地保佑。
他认为自己不过是典型的老实人,挣辛苦钱,也愿意走正道。
但这份老实,只在河南建筑工地的风吹日晒中显露光芒。
两千多年前孔夫子说,人要仁义礼智信,可并不是谁都会按照仁义礼智信办事。
社会之大,某些地方人情关系的网很密,一旦惹了不该惹的人,就算自己再清白也不一定逃脱身陷囹圄的命运。
1
李银灯有次无意中听到同行说,别轻易在外省做工程,万一和当地人有纠纷,不管真理在不在你这边,你也无力翻盘。
他仿佛没当回事,一笑置之,那时他觉得真理自在人心,问心无愧,人家不见得敢坑他。之后便继续卖力干活,从河南到湖北,整日忙得脚不打地。
多年以后,他万万没料到,这段看似玩笑的警示会在他自己身上变成血泪教训。
一切要从李银灯遇上宏成公司开始讲起。
这是一家注册地在浙江的建筑企业,看似实力雄厚,手续齐备,实际上它的主要营生,就是将建筑资质出借给无资质施工方,再坐地收取管理费。
一些有资质的单位懒得辛苦奔波找活,对方挂个牌,再加个财务专用章,专门做借用资质的生意,按照约定从工程款中抽几个百分点的管理费即可。
李银灯看上的是宏成公司在建筑资质上的名义庇护,宏成公司看上的是李银灯能干活,还会找项目,还能赚管理费。
二人见面,互相点头微笑,整个合作在一种让人误以为有点人情味的氛围里,拉开帷幕。
可当时谁也没料到,这份合作结局会如此糟糕,以至于双方要在十年之后,闹到让李银灯坐了三年多牢,还不服,继续喊冤。
2
开始的日子里看着还不错。
李银灯忙得不见人影,没日没夜在河南那块地里跑活、吆喝、管理、筹资,工程的实质性施工都靠他本人来负责。
宏成公司仅派遣了一个财务人员镇守项目部,说是要监督资金使用,其实,更多时候就是盯着账上会不会多了几笔钱,没交管理费。
李银灯每个月多跑几家材料商,精打细算,眼看项目渐渐走上正轨,工程顺利竣工。
从外人看,这是皆大欢喜的结局,老板省心,施工方赚钱。
谁料一笔笔结算纠纷从天而降,宏成公司在背后冷眼观望,时不时跳出来提醒,工程款不够,抓紧再垫资。
李银灯只能百般自筹资金,四处借贷,算是抻着一口气,把工程搞完。
随着工程陆续验收合格,按理说该结算的都可以陆续结清。
没想到宏成公司负责人脑子活络得紧,后来又冒出在湖北恩施一起合作搞房地产,说是投入更大,利润更可观。
其实这是宏成公司董事长楼仲世的如意算盘。
楼仲世一边盯着李银灯在河南的工程款,一边想把资金抽调到湖北搞开发。
李银灯当时觉得跟着公司一起干,规模更大,没准能赚到更多。
可大概他没看到对方在暗地里另有小算盘:以刑化债。
3
等到湖北恩施房地产项目出现资金紧张时,楼仲世猛然觉得李银灯这个人手里还攥着在河南工程上大笔利润,于是开始多方设法逼他让利。
他先是提出要高息借款,或者干脆说李欠他钱,要求远超原先约定的利息。有时候又让手下去李银灯项目上闹,还威胁要动用某地公检法把李银灯抓起来。
宏成公司凭借其在当地的关系网,舍近求远,不到河南信阳去立案,而是跑到自己的老家浙江省东阳市报案,称李银灯挪用资金。
东阳市公安局立刻热情回应,同意立案,结果案件就这么跑到离工程项目上千里之遥的东阳巍山派出所。
一个在河南施工、湖北起纠纷的案子,结果却在浙江东阳立案侦查。
他们给李银灯一顿操作,先刑拘,再提审,再威逼。
警方说,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也不难,只要你同意按楼仲世提的条件来,对方出具谅解,这就给你取保。
甚至还有办案人员拿着手机,给李银灯看楼仲世发来的短信:同意签协议,就给办取保。
李银灯一琢磨,这不是暗示要他服软嘛。要不就先服了吧,人被关在看守所,不服也没办法。
他草草签了个所谓的和解协议。
4
李银灯回想起来说,当时要是不先认罪,取保都没戏。
出来后楼仲世等人就在看守所门口守着,东阳市公安局还派人一起吃饭。
他心里发毛,明知道这场局根本没法圆满。他去湖北想去打官司,结果对方又让他不要上诉,不然公安那边就继续搞个反复取保、反复收监。
如此刑事挟持,令人瞠目。等他三年多刑期坐完出来后,他偏偏还要喊冤不止,誓言洗清冤屈。
河南高院把李银灯和宏成公司之间的纠纷判了几份民事判决,直接在判决书上指出两人属于挂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李银灯兴奋以为只要拿这些生效判决去浙江,那里就会洗刷冤屈。
可是现实再一次证明,管用还是不管用,要看地方司法机关脸色。
浙江的人说,民事判决跟刑事没关系呀,你那都不能抵消我们对你的认定。
果真是地方司法保护主义的操作范式。
5
偏偏李银灯不服。
从河南判决出来后就继续写申诉材料到浙江省高院,省高院看了觉得确实可能有冤情,于是指令丽水中院对他的挪用资金案再审。
再审开庭那天,围观者众。再审中,李银灯方的律师从事实到证据,从刑法理论到建筑行业惯例,都摆得明明白白,无数凭证证明,这其实是一起典型的民间经济纠纷,根本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
反观检察官却全程紧闭眉头不说话,偶尔吐几句,也如事不关己,只是重复说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冤案纠缠,而是地方势力和地方司法机关结成统一战线。
表面上看,宏成公司为了逼迫李银灯在湖北恩施项目上退让,暗地里,却靠向当地司法机关寻求帮助,无非就是地方保护主义下的一出挟刑逼债。
6
多年后,如果回头看这段荒诞剧情,这是法治社会对异地建筑老板设下的一道坎,不是自己人,你就要做好准备被异地他乡宰割。
宏成公司那边坐收渔利,公检法一起伴奏,围着外地老板转,把他当提款机。
外省施工人若在外地做工程没有硬靠山,随时可能落得和李银灯一样的下场。可国家层面努力推进法治,建设统一市场,若地方司法这样割据,几时才能真正让人舒心。
这个案子走到再审,是因为李银灯死磕,几十次写申诉材料,还碰巧河南高院那边做了生效民事判决。
司法公信力想要重建却非易事,既得利益的链条深不可测。对于外来施工人来说,这就是现实。
李银灯说自己只想让案子纠正,如果能让外省来的小包工头少一些冤案,那他的经历也算有点意义。他说自己已经刑满,那至少也要讨个名誉上的清白,况且还有工程款要追。
李银灯的坚持固然可贵,可现实往往不讲道理。
由此可见,外地人想在某些地方踏实干活,也许不只要买钢材,还得买张回家的车票,以防哪天不给人让利,就会被立案审判。
文/李宇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