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母亲未做核酸遭民警责骂,男子插话后被群殴”一事中的3名涉案警员在青海西宁城北法院公开受审。
据报道,2022年8月29日,被害人孙先生及其母亲做核酸时扫码异常,被带到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彭家寨派出所。
孙先生称,当时有5个人被带到派出所,均遭到民警谩骂。母亲解释原因时遭到民警针对,孙先生劝阻母亲后引起民警不满,数人将其拖拽进女厕所殴打。
经诊断,孙先生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头部外伤及多发软组织挫伤等。其中一名打人者因殴打孙先生导致自己脚骨折,当晚打上石膏。
事发后派出所领导曾保证内部处理并致歉,孙先生选择和解。但次年5月打人警员张某仍在正常上班并矢口否认打人,孙先生遂举报并经司法鉴定达轻伤二级。
2023年10月,警方立案侦查。2025年1月14日,3名涉案警员在法院公开受审,孙先生拒绝出具谅解书。
公诉人考虑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建议对3人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适用缓刑。
回溯案情,2022年8月29日,孙某带脚伤初愈的母亲做核酸,因扫码异常被带到派出所。因孙某劝阻被骂的母亲,几名民警将其强行拖入没有监控的女厕所暴揍,致其尿血、头晕及轻伤二级。
孙某签下和解协议后迟迟未等来内部处理。2023年5月22日前往询问时,打人者张某不仅正常上班,还否认打人并称孙某系自己摔倒,孙某遂举报。
2025年1月14日,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社区民警张某及辅警吴某、李某。庭审中张某辩称工作压力大,辅警吴某则在打人时将自己脚踢成骨折。
检方以认罪认罚和赔偿为由,建议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第72条,缓刑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条件。被害人仅因插了一句嘴就被暴揍成轻伤,对于故意伤害公职人员建议适用缓刑是否合理引发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