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17日,张泽群回央视参加荣退仪式,中午12点06分发动态:”春光明媚,台里开会,持证下岗,青春万岁。”照片中他把纪念册拿反了,后在评论区补充三个字:”激动的。”这时他应该没想到,半年后围绕自己的叙述会完全改变。

据自媒体《细品名人》转述,律师建议他”用遗产换儿子的探视权”,张泽群回应:”我健康地活着呢。”这句反驳触及了一个被忽视的法律常识:遗产只在人死亡时才存在。
《民法典》第1121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活人的房子、存款、股权在法律上并不叫遗产,而叫个人财产。因此”用遗产换探视权”这个说法要么是用词极不专业,要么它真正指的是一份遗嘱。如果是后者,问题会更加严重。假设张泽群同意把财产写进遗嘱留给未成年的儿子,在他去世后,这笔钱应该由谁来代管?法律的答案是监护人。而孩子的监护人是谁?是母亲,也就是胡佳娜。这样的安排实际效果就是,把他辛苦积累的财产交到他最不信任的那个人手里,而他换来的”探视”只是一句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更为根本的问题在于: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不是商品。《民法典》第1086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种法定权利不能被拿来交易,也不能预先用财产去”换”。如果双方签订这样的约定,既无法公正执行,在对方不履行时也无法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张泽群拒绝这个建议,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

这场纠纷中存在一个刺眼的反差。2020年4月20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运送他人偷越边境案作出判决:廖国新、张正宁各判有期徒刑七个月,陈真宝判有期徒刑六个月,三人各处罚金5000元。根据判决书,2018年11月29日凌晨,廖国新驾车把人送到珠海保税区,张正宁接手运送至一处废弃码头,再由船只送到澳门加勒比总督大桥附近,陈真宝在澳门接应,于凌晨两点把人送到赌场附近离开。这三人因《刑法》第321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起诉定罪。
被运送的人胡佳娜却获得了迥然不同的对待。2022年9月6日,珠海警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胡佳娜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但因为她不在境内,这个处罚至今未能执行。这个巨大的落差看起来像是包庇,实际上源于法条本身的结构设计。运送罪惩罚的是”运送”这个动作本身,犯罪主体明确指向运送者,而不是被运送者。被运送者如果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必须触犯《刑法》第322条的”偷越国(边)境罪”。但这条罪名有一个严格的门槛:必须”情节严重”。
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列举了六种具体情形:在境外损害国家利益、三次以上或三人以上结伙偷越、拉拢引诱他人偷越、勾结境外组织人员、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再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个人被车船接力送出去,通常这六项标准一项都套不上。所以这不是办案机关放水,而是”被送走”这个行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本来就很难独立成罪。
但程序上存在真正的矛盾。在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判决书里,胡佳娜被标注为”另案处理”,这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意味着办案机关认定涉嫌犯罪、只是暂不分案处理。然而,2019年7月11日珠海警方给张泽群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却明确写道”没有犯罪事实发生”。一边说涉嫌、一边说不存在,这两个表述在逻辑上自相矛盾。张泽群从2020年7月起持续举报,抓住的正是这一点。
这场纠纷真正的症结不在法律的空白处,而在一个所有人都看到但没人敢正面点出的事实:孩子已经12岁了。《民法典》第1084条有一句话,其重要性远超”谁对谁错”的问题——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不是一句习惯性的表述,而是判决书里必须落地执行的要求。当法院判决抚养权时,对八岁以上的孩子,法官通常要单独询问、听取意见。有的地方还会安排孩子在法庭外接受询问,目的是避免父母在场对孩子造成施压。
这个规定意味着,即便张泽群把这场离婚案打赢、法院把抚养权完全判给他,他接下来仍然要面对一个几乎无法克服的劣势:一个在美国生活了近十年、与父亲失联八年的孩子,在被问到”你愿意跟谁生活”时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而他本人连孩子现在在哪个城市、上哪所学校都说不清楚,无从举证,也无从影响。这才是九年真正的成本,不是律师费,不是差旅费,而是他在孩子最关键的成长期里的缺席,法律要求尊重的正是这个缺席造成的后果。
跨境诉讼执行的困难更是结构性的。2025年3月,司法部在《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常见问题解答》里明确写道:中国尚未加入《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公约》,儿童抚养权的判决根据中国法律予以承认与执行,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中国作为海牙国际司法会议的成员国,但《1980年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公约》只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地不在其中。美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这条本来最应该用上的通道,中国却走不了。而中美之间也没有引渡条约。
张泽群在美国也打过类似的诉讼。据多家媒体报道,美国当地法院曾判令父子每十天进行一次视频通话,判决书已经拿到了,但执行不了。这不是某一个法官的问题,而是跨国抚养权案件普遍会遇到的结构性困境。当一个判决在被执行人所在地没有任何强制手段时,权利就只能被拿去交易;而一旦进入交易过程,它就不再是权利。
张泽群今年61岁,刚刚从央视退休,父母都已经离世。他在公开采访中说过,余生只想把儿子带回来。这句话听起来很有力量,但从法律角度看,它可能一开始就瞄准了错误的目标。”夺回抚养权”这个目标的前提是孩子在境内、可以被执行交付。但他真正需要的其实一直是一个能够见到孩子、与孩子联系的通道。而这个通道,司法部在2025年3月的官方回复里已经给出了答案: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