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6月起,当魏潇(化名)得知年仅13岁的女儿魏薇(化名)成为被强制卖淫的受害者后,这位父亲便踏上了漫长的维权之旅。历时四年的不懈坚持,加上司法机关的协力推进,使得由5人组成的胁迫卖淫集团以及涉及其中的10名购买性服务人员无一漏网。目前,4名施害人和10名嫖客均已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早期因年仅15岁而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女性首犯倪某,于今年2月被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罪起诉。
9月18日,父亲魏潇向记者表示,江西九江浔阳区法院已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倪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案发始末——
13岁少女遭强制卖淫
犯罪集团规模5人,年龄跨度仅2岁
魏潇是江西九江人,1975年出生,在工厂从事劳动。女儿魏薇于2008年出生。孩子降生两年后,其母亲离开了这个家庭,从此音讯全无。
独自抚养女儿的魏潇,因工作繁重而难以抽出陪伴的时间,这常常令他陷入内疚。经济窘况之下,他也显得力不从心。到了2021年,魏薇选择了辍学,父亲随后将她送入职业技校,但孩子的热情很快消散。自那以后,魏薇频繁夜不归宿,电话也置之不理,父亲对此感到无能为力。
2022年7月时,魏薇总算再次出现在家中。魏潇后来回忆道,没过多久,警察上门将女儿带走,原因是她被卷入了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的案件。
经查,这个犯罪组织共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年长者生于2004年,年幼者生于2007年,被害方为4名未成年人。案件在6月28日夜间发生,其中一名遭强制的女生及时报警,随后犯罪分子四散逃离。至7月19日后,涉案人员陆续归案。
2022年9月29日,九江警方对魏薇被强制侮辱案正式立案侦查。
根据判决书记载,四名受害人中,其中三人遭强迫卖淫,另一人遭强制侮辱。

从2022年3月至7月间,魏某与倪某(2007年出生)勾结邱某、陈某、余某三人,强行让包括魏薇在内的3名女生在九江市各处从事卖淫活动。每宗交易的价码从400元至2000元不等。所得款项中,绝大多数被魏某和倪某瓜分,剩余部分则供犯罪同伙日常开销。

5人犯罪集团的具体分工为:魏某实施暴力控制及管理,负责网络招客和收款;倪某负责物色被害人并进行暴力控制;邱某、陈某、余某则参与暴力控制工作。
2023年12月29日,法院下达判决:魏某因强迫卖淫罪、强制侮辱罪被判刑六年零六个月;邱某、陈某、余某因强迫卖淫罪分别被判三年三个月至五年两个月。
进一步追责——
10名购买方均被强奸罪量刑
15岁少女主谋面临强奸指控
这份判决结果并未令魏潇感到满意。他向司法部门表示异议,指出首犯倪某当时尚未届满16周岁,故未被追究刑责;同样被忽视的还有购买性服务的10名男子。身心俱伤的父亲泣诉:”女儿遭此摧残后,医生诊断出她患有梅毒和支原体感染。心理方面更是雪上加霜,被诊为复发性抑郁症、非器质性失眠,还曾多次自伤自残。”


2023年7月,魏潇向九江司法部门提出监督申请。此后,检察机关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截至2026年7月16日,针对10名嫖客的判决已全部生效:他们均被认定犯强奸罪,刑期从两年至五年不等。

倪某因涉嫌抢劫于2023年5月被判一年零五个月监禁。12月15日从监狱释放之际,警方当日即以强奸罪将其刑事拘留。
2026年2月6日,检察机关公开发布《起诉书》,指控倪某与魏某纠集他人多次采用非法拘禁、殴打、辱骂等暴力手段,强制魏薇从事卖淫。倪某与魏某分得大部分违法所得。检察机关认为,应依照强奸罪的规定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一审裁决——
15岁少女被认定强奸罪
法院一审判处五年零六个月
9月7日,浔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倪某的犯罪行为发生时其年仅15周岁。依据法律规定,15周岁的人仅对八类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强迫卖淫罪不属其列。
对于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倪某的行为本质上属强迫卖淫,因刑事年龄限制应不负责任,不应认定为强奸罪的共犯」的辩护意见,法院逐一阐述了自己的立场。法院指出,倪某所实施的行为并非仅仅促进卖淫交易完成,而是通过暴力威胁直接压制幼女反抗,该行为直接促使嫖客性犯罪的发生。虽因刑责年龄的限制,强迫行为无法单独评价为强迫卖淫罪,但这不代表可以在强奸罪框架内免除责任。倪某的强迫行为在刑法评价中可纳入强奸罪共犯的构成要件范围内追责。

法院确认倪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考虑到倪某作案时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法律允许减轻处罚。倪某当庭表示认罪,亦可从轻处理。其家属已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法院可酌情再次减轻。
法院一审判决:倪某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