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都表示要监管”超级智能”,但道路不同】美国和中国都在采取措施,应对能力日益强大的超级智能(通常被称为人工智能或AI)系统可能带来的风险,但两国的监管路径反映出截然不同的政治体制和战略重点。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国国务院10月9日发布新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 几天前,特朗普总统成立了”超级智能工作组”(Super Intelligence Force)。这一联邦工作组旨在协调政府政策、评估人工智能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并在不削弱美国全球科技领先地位的前提下,就政府应如何应对提出建议。 美中两种路径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哪一种方式更有利于创新?华盛顿和北京能否合作?点击阅读详细报道 https://t.co/moP7vm9RKx
— 美国之音中文网 (@VOAChinese) October 13, 2026
伴随超级智能(人工智能或AI)的能力持续增强,其所伴随的风险也日趋凸显。面对这一共同挑战,美中两国都启动了监管行动,但各自采纳的管理路径却映照出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与战略关注点。
在上周五(10月9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下发了新一份指导性文件。该文件的核心内容是建设包含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在内的完整体系,将人工智能置于「安全、可靠、可控」的状态下。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文件同时也明确提出要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在各产业领域的实际应用,力求在具有战略价值的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
特朗普总统于近日正式成立了名为「超级智能工作组」(Super Intelligence Force)的联邦组织。在美国政府的语境中,「超级智能」所指代的就是常说的人工智能。这一工作组肩负多项使命:推动政府层面的政策协调、对人工智能的风险与机遇进行评估、在维护美国全球科技竞争优势的框架下,为应对这一新兴领域提出策略建议。
整体情况:北京正在打造一套以中央政府权力为核心的管理框架,对人工智能的企业主体、算法模型和所生成的内容进行全面监督。而华盛顿的做法相异,特朗普政府主要依赖企业的自律自爱、联邦机构现有的权限范围、以及部分跨部门间的协作沟通。其深层考虑是,抢先制定过于严厉的规则可能会反而加快中国的追赶步伐。
值得指出的是,这两个国家并非在「安全」和「创新」之间简单地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安全措施和技术进步这两个目标上,美中实际都想兼得:一边要构建坚实的防线,一边也要尽快扩展本国的人工智能竞争力。
中国提出了什么?
北京最新发布的指导文件属于「新质生产力」这一宏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战略框架涵盖了与科学研究、产业优化升级、数据基础建设、新兴科技等相关的共19项具体举措。
在人工智能这个具体领域,该指导文件同时着力于两大目标:
- 大力推进「人工智能+」战略,促进人工智能与加工制造、消费品、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
- 构建含有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应对机制的体系框架,确保有关技术始终处在政府可控的范围。
这份文件还敦促中国增强科研自主能力、攻关关键核心技术,同时防范针对热点产业的盲目或低效率的资本投入。
需要说明的是:这份文件本身并未建立起一套具体详尽的新规制度,而是确定了方向性要求。具体的规范标准、实施办法和各部委的职权范围仍有待进一步制定。
这些表述也非首次出现。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7月份的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提及,国际社会应当通过立法、强化技术监控和建立应急回应机制,防止技术的滥用,并保证人工智能永远受人类的掌控。
中国的分层行政法规体系
迄今为止,中国尚未出台一份覆盖人工智能全领域的统一法律,而是逐步筑造了一套按层次划分的行政法规框架。
现有规则各自覆盖了推荐算法、合成类技术、生成型人工智能服务以及AI生成的信息内容等方面。较新近的规则还对人工智能陪伴型应用进行了约束,其中涉及防止未成年人形成过度的情感倚赖,以及禁止在无授权状态下生成真人数字形象等。
相比之下,美国的人工智能服务商通常面临的政府监管力度相对较弱。中国的监管部门有权要求企业接纳安全评价、提交算法记录、执行内容审查,并在产品投放前后进行纠正整改。
中国对「人工智能安全」的界定范畴也超出了网络入侵或模型失控等技术类风险。它还纳入了防止散播在政治上敏感的信息、虚假信息,以及被官方认为可能威胁国情或社会稳定的内容。
这种管理制度让北京能在国内迅速推行统一的管制规范,但同时也意味着人工智能的管控与中国更大范围的内容审查和信息监控制度紧密交织。
美国的超级智能工作组
特朗普总统在10月4日宣布了「超级智能工作组」的成立,并委任国务院情报负责人杰伊·克莱顿(Jay Clayton)担任领导。
工作组的其余重要成员来自于: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安德鲁·弗格森(Andrew Ferguson)、国防部技术负责人埃米尔·迈克尔(Emil Michael),以及人事管理局的负责人斯科特·库珀(Scott Kupor)。
该工作组被赋予120天的期限来摸清人工智能的风险与机遇底数,并据此向联邦政府提交建议报告。预期中,这一小组将审视现有的系统漏洞、网络侵害事件及其他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意外报告制度,进而探索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提升联邦政府的应急能力。
克莱顿在阐述竞争风险时强调:「落后所付出的代价是极其沉重的。」
该小组还将向人工智能创新公司、普通民众、公益机构、宗教界和基础设施运营部门广泛征询意见。
但从当下看,这一工作组本身并不掌有独立的监管权力,其设立也没有为人工智能的开发者制定具有拘束力的安全规范。
美国「拼图式」监管体系
与中国的分层管制相比,美国的监管布局更显分散。
整体而言,特朗普执政的美国政府更倾向采取公司自我约束的准则和行政手段,而非制定全面性的联邦人工智能立法。特朗普还撤销了拜登时代的一项行政指令,该指令曾要求最先进的人工智能系统的研发者提交部分安全检测数据给联邦政府。
本年9月,包括OpenAI、Anthropic、谷歌、Meta、英伟达和SpaceXAI等公司签署了白宫的人工智能安全承诺书,誓言对尖端模型实行内部监测、外部审计和董事级层次的约束。不过,该承诺书并未规定企业若违反保证时应承担的后果。
特朗普总统对人工智能行业进行的「自我监管」表示赞许,并声称过度的管制会削弱美国对华竞争力。持批评立场的人士则认为,自愿性承诺让科技巨头掌握了太多的自主评估权和风险披露权。
这并不代表美国的人工智能创新企业不受任何法律约束。联邦贸易委员会能够运用既有的消费保护和反垄断法规采取行动;卫生、金融等行业的人工智能应用则由专业的联邦机构分别监管;各州政府也在推动各自的规定制定。
其结果是形成了一套「拼图式」的管制框架:企业可能获得更为宽松的尝试和革新的空间,但各行业、各州之间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和冲突。
美中两种路径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最核心的分歧在于谁拥有规划人工智能发展边界的权力。
在中国的框架下,由中央政府规定人工智能在社会、经济和技术范畴的使用准则,企业必须对国家战略目标做出回应。监管工作与政府对信息的掌控权、产业发展方向和国防安全紧密联系。
美国的情形则相反,前沿的人工智能模型开发权掌握在企业手中。联邦政府通过企业自愿协议、采购政策、既有法律框架、国防合作等途径去影响这些企业的决策。
两国对「安全」一词的界定也有明显偏差。
从北京的视点看,人工智能「可控」不单单指高级系统需在人类控制之下,还意味着AI输出的信息不能挑战中共的权力基础或扰乱社会秩序。
华盛顿的关切重点在于网络威胁、欺诈行为、用户权益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个人自由,以及先进AI被敌国对手利用的危险。同时,华盛顿也把AI的高速进步当作与中国展开经济与战略竞争的重要工具。
哪一种方式更有利于创新?
在推动超级智能快速演进和控制其潜在危害这两个目标上,美中两个体制各自面临着不同的薄弱环节。
来自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中国AI项目的联合主任斯科特·辛格(Scott Singer)接受路透社采访时指出,中国在衡量人工智能灾难级别的风险上步伐滞后于美国,美国的开发商已进行了更多自主性的安全验证。他表示,中国在人工智能安全领域起步较晚,「整个业界的成熟度还需提升」。
辛格还补充说,外界不能确定中国是否爆发过美国式的人工智能安全事故,因为可能缺少公开披露。研究机构SemiAnalysis的调查结果也表明,在中国的9家主流AI开发商于2021年9月间发布的857项模型中,仅有3.6%的模型公开了与该模型对应的安全检测信息。不过需注意,这次数据统计只反映了公开透露情况,无法断定这些企业没有在暗地里进行过测试。
美国模式所要面临的挑战则迥然不同。美国的人工智能企业仍保有相当大的制品设计和发布权,特朗普政府认为,仓促地设定严格的法规可能阻碍创新脚步,进而危害美国对华的竞争地位。
不过,曾任职于OpenAI安全部门的大卫·罗宾逊(David Robinson)向美联社表达了不同意见:让顶尖人工智能研究机构自我监管「远不足以替代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规定」,而且这种做法赋予企业太大的自由度。他点出,新一代模型的开发周期在不断压缩,而迫在眉睫的安全挑战极其严峻。
舆论压力也许会推动美国调整现行政策。美联社和NORC公共事务研究中心在10月发起的民调结果显示,64%的美国国民以为人工智能发展速度过快;近八成被调查者认为,维系对人工智能的人类掌控权和防止失业都至关重要。
由此看来,两种体制的争执并非简单地围绕「管制」与「创新」展开。中国能够迅速地推行统一的政策和产业方向,但其模型安全检验和事故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亮度不足的问题;美国放宽了企业的发展限制,但同时也面临了安全要求主要由企业自行拟订和落实的困境。究竟哪一种制度在创新和防守之间的平衡上更胜一筹,当前难有定论。
华盛顿和北京能否合作?
纵然美中正在芯片、算法、大数据和技术规格等领域竞赛,但两方都渴望避免人工智能事故演化为更大规模的安全危机。
美方官员建议建立人工智能风险事件通告制度,便于两国政府在遇到严重情况时彼此知会。这一制度的覆盖范围可能包括自动系统故障、网络侵害、模型突然异常等事件,但双方目前还未对具体的两边协议进行正式宣布。
合作依然会面临困难,其原因是两国都害怕,透露事故细节可能暴露本方的技术缺陷或情报实力。
接下来值得关注的是:中国需要进一步阐明,具体由哪些政府部门承担拟议的技术监测和应急体系的建设,及企业需履行的具体责任。在美国方面,关键看点在于,当「超级智能工作组」交出答卷时,特朗普政府会坚持现有的自愿性安全措施,还是会转向建议制定拥有强制约束力的联邦规范。
底线:中国的人工智能管理框架突出中央控制权、政治安全考量和政府主导的成长道路;美国的做法则更看重革新、民营企业的主导作用和与中方的战略竞争,并主要通过自愿性保障手段和相对宽松的法律执行来实现。两国都在努力既不减缓竞技速度、又要管控人工智能的危害,因为华盛顿和北京都明白,在这个竞赛中掉队的代价难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