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现场|舞台互动有讲究:王心凌的拒绝并非个性,而是对法规的遵守
哈尔滨的舞台上,压轴艺人王心凌在10月3日的「先锋音浪」群星演唱会中亮相。
演出期间的互动环节出现了一个趣事。一名年轻的男性粉丝从观众席大声呼喊:「姐姐我好冷,下来抱抱我!」面对这一突发状况,王心凌用笑声回应了这份热情,随即解释道:「我下不去,也没法把你邀上来……舞台上的一切都需要事先报批,明白吗?没有经过报批,你是上不来的。」她接着不失时机地补了一句「你坐好」的调侃,现场随之爆发出笑声。
这样的回应立刻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在网络上广泛传播。不过,看似随意的这句话背后,实际上指向了一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严肃规定。
北京市康达(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杰律师为我们解读了这一规定的法律内涵。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一旦演唱会的预期参与人数超过1000人,它就被定性为「大型群众性活动」。这类活动启动前,主办方必须向公安部门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整个申请过程要求在活动开始前的20天内完成,并需附上详尽的安全工作计划。该计划必须清晰地列出演出的具体内容、组织形式、维持现场秩序的具体措施、人流疏散方案以及突发情况下的应对预案。换言之,演出的进行方式在获批的那一刻,就已经被明确界定了。
该《条例》的第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了这一原则:一旦某项大型群众性活动获得了安全许可,主办单位就被禁止随意修改活动的举办时间、场地、组织内容,也不能在获批的规模基础上有所扩大。
律师进一步分析道,若有粉丝走上舞台,这一行为实际上就成了对批准内容和组织方式的根本性改变。初始的批准文件中,秩序维持和人群管理方案都是在「观众位于下方、表演者位于上方」这一前提下制定的。一旦有身份不明、未经任何审查的观众径直登上舞台,既定的安保方案会立刻出现漏洞。
而且,这位登台者的具体身份、真实动机和可能采取的行动都没有经过任何评估,这对于舞台上的艺人、各项设施乃至观众席的其他人都构成了无法预知的风险因素。
若主办方容许这类状况发生,就等于是在实施「无授权改变活动内容」。倘若活动的设计中确有需要安排观众参与舞台互动的部分,唯一可行的办法是重新向有关部门申报安全许可审批,而不能在现场即兴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若粉丝采取强行上台的方式,就直接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非法强入场地」及「其他破坏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举动」会面临相应的处罚。轻则受到警告或不超过200元的罚款,重则被处以5至10天的拘留,并可同时被罚款不超过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