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之魔童闹海》票房破154亿元大关,《热辣滚烫》跨越34亿元,《唐探1900》也突破36亿元……这些作品虽然票房表现亮眼,但参与投资的人士却长期无法获得应得的分账款项。究竟发生了什么?
最近,多位投资者相继向本刊披露,中引文化传媒(武汉)有限公司(简称”中引文化”)宣称掌握多部热门电影的投资份额,向公众兜售这些影片的收益权。单笔投资额通常达数百万元。虽然这些电影如约上映,甚至成为票房黑马,但投资回报却屡屡推迟,约定的分红承诺无法兑现。
调查显示,中引文化的运营方式存在诸多异常之处。多家电影出品方已公开否认与该公司有任何合作关系,官方的联合出品方名单中也没有其踪影。更为严重的是,法院在审查案件后认定,这些所谓的”影视投资”交易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早入场、低成本」的诱惑
2023年年末,王志(化名)在熟人邀请下前往太原,参加一场自称为”电影投资峰会”的活动。会议中,多位自我标榜为”业内专家”的讲者轮流发言,声称”国务院正积极倡导民众参与电影投资”。
正是这位熟人的引荐,使王志随后与中引文化的工作人员相识。2024年初,他特意前往武汉,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据他所述,中引文化在接待过程中声称曾参与众多热门作品的投资,收益表现理想,并表示”现在面向普通大众开放投资管道,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其中获利”。
业务员向王志推荐了尚未上映的《热辣滚烫》。据王志描述,工作人员承诺投资收益至少翻倍,甚至劝他避免签署”保本”条款的合同——因为保本条款会让公司截留60%的利润。他们还指出,这部影片势必热卖,投资亏损的概率几乎为零。
2024年1月,王志与中引文化完成了两份关于《热辣滚烫》收益权转移的合同签署,共计出资112万元。为确保资金转移的便利性,王志决定以其名下的企业身份作为合约主体。协议文本确认,中引文化将该片0.04%和0.28%的投资收益权分别转让予王志所属的汽车服务企业。
协议同时规定,中引文化需在影片下映八个月后提交结算明细,但若因非中引文化因素导致其未能按期收款,该公司将不必承担违约后果。
在此之前,王志的事业重心一直在汽车服务领域,对电影投资全然陌生。他提到,中引文化高管曾暗示,若他介绍更多的投资者加入,公司将支付丰厚的介绍费。这让王志开始怀疑,最初向他推荐中引文化的熟人与该公司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商业勾连,但目前两人已无任何联系。
本刊采访到的多位投资人,对电影投资领域都是初出茅庐。有人仅因在短视频平台评论了一则影视类内容,就被中引文化业务员通过私信联系。翻看聊天记录,业务员声称春节档影片需要”与时间竞速”,并夸大其词地说”入场越早成本越低,最终收益便越丰厚”。
经历劝说后,这位投资者与中引文化达成合约,在《哪吒之魔童闹海》《唐探1900》及《惊蛰无声》三部作品上总计投入138万元资金。
进入2024年和2025年春节档期,受访投资者参与的多部电影相继登上银幕。根据公开的票房统计,《哪吒之魔童闹海》最终累计票房突破154亿元大关,《热辣滚烫》也收获超34亿元的票房成绩,《唐探1900》则取得超36亿元的票房佳绩。
然而,中引文化对其承诺的履行就此打住——仅有”理想的票房表现”。王志参与投资的《热辣滚烫》于2024年4月撤映,按合约要求,中引文化应于当年12月提交结算单据。但截止日期已过,王志既未收到分账款,也未得到投资回报。类似的窘境同样困扰着许多其他投资人。
从对话截图可以看出,当投资人催款时,中引文化职员总是以”上游出品方还在进行最终结算”作为借口,却从不提供任何书面证明。一名投资人无奈地表示:”截止日期一次次延后。过完元宵以后,突然改口说3月才能付,3月又改成4月,4月又改成5月。”

受访者与中引文化签下的收益权转让协议
出品方「查无此名」
在对外融资的营销中,中引文化反复借助已上映的热门作品作为样板,向潜在投资人描绘收益的想象空间。然而,一旦投资人要求验证出品方的授权凭据,公司方面就开始推三阻四。
王志在武汉考察期间,曾被展示了一份中引文化与《热辣滚烫》出品方的《收益权协议》副本。他回忆道:”关键数据和重要条款都被马赛克遮挡,还禁止拍照,只给他看一遍就得当众收回。”
有投资人问中引文化是否为那些热映作品的”联合出品方”、名字是否会在片头显示,业务人士回答说”我们与导演直接合作,没在出品方名单上”,并以商业隐秘性为托词,拒绝让投资人查阅原始合约。
某次向投资人兜售影视项目的对话记录显示,中引文化业务员声言”我们与中国电影集团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
有趣的是,早在2023年7月,中国电影集团与中国电影股份公司就曾通过律师发表严正声明,称未曾授权一个名叫”中影未来”的机构及其相关实体以”中影”标签从事商业活动或宣传推广。所谓”与中影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影集团联手创建合资企业”之类的说法,全属虚假不实。同时,两家公司也提醒广大投资人要提高警惕意识,谨慎甄别风险。
企业工商信息资料显示,中影未来与中引文化在股东构成上存在直接关联。相关报道还曾指出,在中引文化的官网上,确实出现了”与中影集团达成战略合作””联合设立合资企业”之类的宣传用语。
在规定期限内未获得任何汇款后,王志主动要求中引文化兑现承诺,并数次前往武汉与公司高层进行沟通。2025年5月8日,两方签署了《热辣滚烫》票房分账兑付协议,协议规定中引文化将向王志方支付190多万元的分账费用,并承诺分批次(共6期)进行支付。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新协议的签署处同样缺少出品方的官方印章确认。
经过猫眼票务平台上的公开资料核实,本刊发现投资人提及的那些作品,其正式的联合出品方名单中全然不见中引文化的身影。
早在2024年1月,作为《热辣滚烫》的主要出品方,新丽传媒集团曾发表公开声明。声明明确指出,该集团从未向任何个人、组织或企业授权,要求他们以该片名义从事投融资活动。凡是声称获得新丽传媒授权从事影视投资、版权转让、收益分配、融资众筹等行为,统统属于虚假宣传。
2025年10月13日,一名投资人主动联系新丽传媒集团进行确认。新丽回复的电子邮件明确声明,该集团与中引文化之间不存在任何业务合作,相关企业并无权获得该片的收益分配。面对这一白纸黑字的证明材料,涉事公司高管的回应含糊不清,始终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解释。

投资人追讨款项时遭到推托
「还要我投《欢迎来龙餐馆》?」
据王志梳理统计,目前他所知的受害者至少有三十位,他们在中引文化平台参与电影投资后,至今未获任何回报,涉及资金规模达两千万元。
2025年7月,王志通过武汉市长热线投诉此事。洪山区市场监管部门珞南管理所随即出面进行调停,促成双方达成新的分期付款方案(共6期)。然而,王志仅收到第一期的50万元款项后,中引文化又一次中止了付款。
无奈之下,王志向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法院在进行案件审核后,基于原告的陈诉、现有的证据资料,以及新丽传媒2024年1月23日发表的声明等综合因素,认定本案争议内容可能触及刑事犯罪范畴,应由司法机关的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鉴于此,法院认为该案不满足民事诉讼的受理要件,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从王志提交的立案通知书来看,2026年3月,武汉公安洪山分队就此案启动刑事侦查程序。有了警方的参与,王志随后又获得了15万元的返款。
本刊记者尝试与武汉公安洪山分队沟通,了解案件最新动向,但未得到有效反馈。同样,拨打中引文化公开登记的多个联系电话,均无人应答。
从事电影行业多年的刘康(化名)指出,那些正规的电影企业通常更倾向于采取”企业对企业”的合作模式。虽然不排除个人资本偶尔介入,但这种情况极其罕见,毕竟普通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较弱,而电影投资本身就是高风险领域。
高风险的最初来源是长制作周期。刘康经历过耗时最短的项目,从筹划阶段到最终公映也需要两年。他强调,从筹备到上映的每个环节都容不得闪失,才可能获利——而且”是可能,不是必然”。
在此之上,政策调整、明星变动等众多不可预测的外部因素也会产生影响。刘康的结论是,这个行业”门道复杂”,公众因为经常看电影、热爱电影,误以为电影行业就在身边,投资门槛似乎不高——实际上完全相反。他举例说,”每十部影片中,盈利的可能不足半部。”他劝诫个人投资人需要谨慎:”连那些专业制片人和经纪人都在赔钱,你一个普通投资者怎么可能赚到钱呢?”
讽刺的地方在于,即使在王志等投资人奔波讨债的同时,中引文化业务员仍在孜孜不倦地向他们推销尚未上映的《欢迎来龙餐馆》。有趣的是,这部新作品官方公布的出品方名单中,依旧看不到中引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