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9月26日晚,歌手那英在蓉城举办演唱会。演出进行至中途,她临时决定演唱了《弯弯的月亮》一曲。
为何临时加入此歌?原因是这首歌的原唱者——音乐家刘欢,于9月25日因病去世。那英在舞台上向观众解释了这一决定:”今天上午,我得知了一个令人悲痛的消息。刘欢老师是我的恩师和挚友,他为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但他已经离我们而去。我想在这个舞台上,为他演唱这首歌,以此表达敬意。”
这是否不妥当?从常理判断,完全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这是否会造成危害?答案同样是没有任何危害。
反之而言,若对身边友人的逝世毫无感触、无动于衷,这样的状态才算不正常。
然而,就是这样一件微不足道的事,竟在两天后的9月29日,演变成了一份正式的《情况说明》。成都市文广旅游主管部门对此事进行了官方回应:”经调查确认,那英在演出期间与现场观众互动时的片段式表演,并未完整呈现该歌曲全部内容,因此不构成节目变更需重新报审的情形。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与关注。”

地方部门为何要郑重其事地发布这样的声明?
答案源于网络舆论的热度。在之前的两天里,互联网上竟然衍生出了一个热议话题”#那英临时加唱弯弯的月亮会被罚款吗#”。
网友们讨论的焦点并非刘欢的艺术成就,也不是同行间的致敬与缅怀,而是将关注点转向了:这次临时增加的表演节目是否会招致罚款。由于讨论热度攀升,一些媒体记者便针对这一议题展开了采访。他们先后走访了演唱会组织方、成都金牛区文体旅游部门、成都市文广旅游部门等机构,只提一个问题:加唱行为是否通过报审?是否将面临处罚?
于是乎,才催生了这份官方通报的发布。

这或许是当今时代最荒诞不经的新闻事件。
那份通报本身暗含了这样的逻辑:”观众互动环节的片段式表演,并未整首呈现,不构成节目变更报审情形”。反过来推理,如果那英将歌曲完整演唱,就很可能触及”节目变更需报审”的红线,进而面临处罚的可能。
换个角度看,官方通报事实上默认了网友和记者关注的合理性与监督的正当性。
有论者将这类报道称之为”举报式采访”。这一新概念既富有想象力,又令人感到刺目,甚至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我们不禁要问:假设那英将《弯弯的月亮》从头唱到尾,究竟会给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为什么非要进行处罚不可?
当然,舆论和媒体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疑问,是因为相关的处罚规定确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2020年修订发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营业性演出(含演唱会、话剧、相声等演艺形式)需先获批准,申报时须提交「演出节目及其相关视听资料」,若要调整变更,必须重新走报审流程。
若演员临时加演未经审批的内容,后果会如何?该条例的规定明确指出:”由县级以上文化部门令其停止演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至10倍罚款;如无违法所得或所得不足1万元,处5万至10万元罚款;情节重大者,取消其营业演出许可证。”
说白了,最低罚款就是5万元。
刘欢去世的信息那英是演唱会当天才获悉的,即使有心重新报审,时间上也完全不可能。这就意味着,假如严格遵循这项规定,那英必须强行压制心中缅怀老友的情感冲动,放弃在舞台上表达悼念之意。
人本有情感,这有何不可?何必如此呢?
最荒谬之处在于:将演员舞台上的每一句台词、每一个举动都预先限制在审批的框架之内,这种压抑人类正常情感表达的做法,社会公众和新闻工作者却都习以为常,仿佛理所应当。最后,竟衍生出了「举报式采访」这一崭新的新闻形式。
这让我感到害怕。
今年6月,歌手张靓颖曾发布过一条微博:”由于之前的几次清唱导致主办方被罚,今天上台前被特别嘱咐不能清唱,今后商业演出恐怕都没有清唱的机会了……” 当时许多网友感到迷茫:”清唱不正是体现歌手真实水准的表现吗?清唱怎么反而成了该被罚款的行为?”

张靓颖的法务代表做出回应,表示罚款的原因是”演员进行了未经审批的即兴表演”。这也是触犯了条例第16条关于变更项目需重新报审的规定。在朋友们的讨论中,有人批评说那英事件中「举报式采访」的做法令人反感。但我个人认为,所谓「举报式采访」只是一个派生现象,是那种容易被消除、可以根治的表面问题。真正应该反思的,是那些激励举报的规则体系本身。演出活动中,若演员临时增添了某些未经报审的表演内容,只要这些内容无碍于公序良俗,未对社会造成损伤,也未破坏原有的演出承诺(既然买票就等同于确认了演出合约,就应当按约履行),那就不应该受到任何惩处。反过来讲,我们应当鼓励演员在现场迸发出的那些灵感闪现、临时创意和艺术表现力。若不这样做,演艺市场势必会沦为一片死气沉沉的荒漠。诸位以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