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新动作」五部门调整易制毒化学品出口清单

商务部联合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今日公布了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的最新调整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环节的管控,五部门依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作出调整决定,将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甲酯和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乙酯两种化学物质增列至附件1第一部分的管制名单中。

调整后的管理目录已面向社会发布。自公告生效时起,若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三国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的相关化学品,或向缅甸、老挝、阿富汗三国出口附件1第二部分的相关化学品,相关出口商必须按《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获取许可批准;出口至其他国家和地区则不受此限制。

延伸阅读:国家禁毒办紧急发布防控通告,警示两类高危化学品可能被挪作制毒

为了防止美托咪定、酒石酸等物质被转作毒品合成,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今日对外公布《关于防范美托咪定和酒石酸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的警示通告》。

通告中详细列明了美托咪定和酒石酸的CAS号以及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通告还提醒所有与这些化学品有关的企业、个人和市场参与者,应当严格遵照国家禁毒办在2019年8月、2023年11月和2025年11月分别发布的历次防控警示要求,增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在经营、销售、出口等业务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国和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全文通告如下:

在近期的监管工作中,国家禁毒办识别出下述两类化学品,这些物质被挪作毒品生产的风险值得警戒,需要对其违法渠道流向加以防范:

一、美托咪定(Medetomidine),涉及的CAS号包括:86347-14-0(美托咪定)、86347-15-1(美托咪定盐酸盐)、113775-47-6(右旋美托咪定)、145108-58-3(右旋美托咪定盐酸盐)、119717-21-4(左旋美托咪定)、190000-46-5(左旋美托咪定盐酸盐),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为2933290090。

二、酒石酸(Tartaric acid),所属的CAS号为:147-71-7(D构型)、87-69-4(L构型),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为2918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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