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白
整整三十天过去了。追溯时间的起点,便是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那份通报。央视新闻台随后转发,其中提及:通话录音的主人翁经过初查,确为郭红波。鉴于此事,院党组决定暂停其职务。

舆论的波澜甚大。新闻界众声鼎沸,评论铺天盖地。那段音频中的词汇依然萦绕在人们心间——「冯院长挺喜欢你的,你把握好,我缺钱,给我送点钱」,这般龌龊的言辞,在千万网民眼前赤裸裸地展开,法治的尊严由此被践踏,公众对司法的信心随之动摇。

浮现在脑海的几个问题:
其一
日子在流淌,眨眼已是一月整。诚实地讲,还会惦记这件事后续进展的人,为数不多。我去网络的四处翻看,官方的声音却显得稀少——8月4日那条关于停职的正式宣布,之后便再无权威的表态。
这篇文章并非意在表明立场,只是困顿于这样一个事实:如此严重的恶性事件,一月的光阴悄然滑落,官方音讯却了无音讯。这份沉寂,实在令人费解。
倒是有一件趣事。这三十天中,我撰写的几篇评论遭到郭红波的投诉,称我侵害了他的名誉。然而各大平台经审视后,普遍认为并无此事,投诉最终被驳回。说出的话经我口述传述,怎会沦为名誉侵犯呢?
其二
近来心绪消沉,大概是雨势连绵的缘故,亦或网络氛围所致。登网翻阅当下舆论焦点,无非科大讯飞的丑闻、武大的风波、孙宇晨笔下新章等等。
关注的轴心始终停驻在个体的这些「小事情」上。
我其实也能笔写这类话题,甚至能够轻松地组织成一篇能够传播的短文。
但若失去了意义,又何必硬笔?
郭局这桩公案,至今尚无分晓啊!
其三
为什么执意关注郭局此事?
何必锱铢必较。终究一月光阴已逝,众人遗忘,唯有你我再言,不过是众矢之的。
我想陈述一个观念。
倘若一个时代中,人人昏昏欲睡,不分恶善,记忆不过七日之限,那么为何更多人不去践行为恶?
因为在这套规则框架下,违背道德反而获利。现实正是这样运行的。在当今社会,打破准则的人往往能获取好处。倘若为恶不被在乎,所谓信誉、品德、人格等等,七日之后尘埃落定,那么何必坚守?
郭局的遭遇便是最好的案例。我也晓得,再度笔触此人,势必付出代价,阅者有限,甚至会招来怨言——为何不写那些更热烈的话题,反倒纠缠这桩陈年往事,浪费篇幅。
但我必须坚持。要让一些人明白,时光流逝了一整月,然而仍有心在系念,有眼在盯望这个结果。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