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华早报》3日刊登报道,莫兰在华盛顿知名智库哈德逊研究所的活动中阐述了他的观点。他建议美国企业应当把中国列为”竞争对手”。相比通过行政手段禁令来强制企业切割与中国供应链的联系,他更加倾向于采取税收激励的方式,引导企业重新调整其供应链组织。
莫兰目前在推动一项名为”阻止未来对手获取美国民众数据法案”的立法,该法案拟对那些放弃使用”受关注的境外实体”技术、并确保外国技术无法接触美国人员隐私信息的企业进行税务优惠。他希望通过这种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从战略角度长期调整其业务模式。莫兰也坦诚,美国公司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与中国经济体系脱离,因此假如该方案获得通过,将设置一个为期十二个月的调整期,使企业能够分阶段改变其依附对象,转向依靠美国国内或同盟国的供应来源。
但报道也指出,莫兰所提议的法案能否获得国会批准仍存在较大风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美国国会的立法效能相对较弱,已真正成为法律的提案数量相当有限。与此同时,美国国会下属的美中经济关系与安全评估专门委员会最近公布的研究成果指出,中国在数据获取方面采取了系统性举措,并将获取的数据视为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加以运用;众议院”针对中国事务的专项委员会”也组织进行了一次听证会,重点关注了有关数据防护的议题。尽管如此,该评估委员会是一个两党联合组织,本身并没有直接的立法权力。
针对美方连续以”国家安全”的宽泛解释作为借口,并不断把经济贸易和技术事项纳入政治范畴的行为,中国外交部言人郭嘉昆表示,美国政府将经贸和科技事务作为施压的工具,频繁诉诸制裁措施,严重伤害了包括中国商企在内的世界各国企业的正当商业利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国际贸易体系及全球产业链的稳定性,构成了明显的经济施压及霸权行为。他强调,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约束措施,都无法减缓中国的发展势头,也动摇不了中国进行自我提升和自主创新的坚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