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呈贡统一)教师打伤学生一事有了新进展。10月27日,记者从受伤学生杨某某另一处获悉,对其反映杨某某被打成“轻伤二级”要求警方刑事立案一事,昆明市公安局经审查决定,维持原状,提出贡区公安分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刑事复议决定。昆明市公安局维持
“不予立案”的海关复核决定书
。局高度重视,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经教育局指导,涉事学校对涉事教师汪某作出取消岗位聘用、工资晋级、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资格,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对汪某通报批评。
意见书还显示,昆明市教体局对涉事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要求学校依法戒严并深刻作出检讨。并于2023年10月12日日召开的全市教育系统上,市教体局将该案例作为近期师德师风典型案例之一进行了通报,“加强警示,以案促改,进一步推进全市师德师风建设。”
据上游新闻报道,杨某某反映称,今年6月8日,杨某某在学校午托期间,与其他小朋友发生打闹、互扔纸团的情况,坐在教室后排的班主任将其孩子从第一排喊到最后一排,疑因孩子说“你不能打我”首先激怒班主任老师,老师用教学用的直尺追打其孩子。“录像监控清晰地记录了老师疑似
棍状的器具高举过头顶打我孩子,打了两下。”杨某某直接称,事后其孩子左手关节关节受损,最终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班主任汪某某虽然曾上门道歉,但一直在道歉未得到任何处理。
直接提供的鉴定意见书显示,根据案情、医院病史资料及法医临床检查分析,被鉴定人杨某某地震致肱骨内、外髁骨骺骨折;左肘关节周围软组织肿胀;未得到任何处理。
9月17日,在媒体报道后,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呈贡统一发布情况通报称,该校教师汪某某在维护幼儿园午休秩序时,因学生杨某某干扰其他学生午休,汪某某多次批评制止无效后,用教学米尺拍打到学生左臂手肘处致其受伤。通报称,7月8日,该校根据有关规定目前,针对学生杨某某家长提出的有关诉求,学校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常规处理。据悉,在事件发生后的第四天,
也就是6月12日,双方曾向警方报案,后警方经审查认为“无法证实汪某某具有伤害杨某某的犯罪目的”,决定不予立案。杨某某双方不服,向昆明市公安局提出9月26日,昆明市公安局作出延长刑事复核期限通知书称,因案情重大、复杂,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延长刑事复核期限30日。10月27日,昆明市公安局作出延长刑事复核期限
。决定书显示,该局经审查认为,昆明市公安局向贡分局作出了刑事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正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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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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