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而来的后果是,那些被遣返的个人离美以后,其目的地可能完全陌生——一个他们从未踏足、缺乏亲属联系、甚至语言也不通的地方。

曾几何时,提及遣返,人们通常会认为是被送回故国;但在新政下,乘客的最终目的地却可能令人完全出乎所料。
所谓「第三国遣返」,实质是美国政府将被遣返人员转送至其出生国以外、同意接纳的国家。根据官方解释,此举旨在贯彻最终遣返裁定,特别是当原籍国无法接收或拒绝接收时采用。
对那些背负最终递解判决的华人来说,无疑是最需要重视的问题所在。过往情况下,因为接收方的限制,遣返程序常常被搁置;如今随着第三国通道的拓展,即便原籍国拒收,美国当局仍可转向寻找替代目的地。
这样的情形并非假设,而已有真实发生。今年二月,美国当局分阶段将二百九十九名来自中国、印度及阿富汗等国的移民和庇护申请者送抵巴拿马。需要说明的是,其中许多人系近期从美墨边界越境被捕获的,与那些在美生活已久、肩负陈旧遣返令的人士状况有别。
更为极端的是,在某些遣返事件中,被遣返人员直到飞机升空数小时后,方才获悉自己的真实目的地。美国广播公司曾报道过被送往中非共和国的拉美男性的遭遇,他们说是在飞行多时才被告知终点。
登机的那一刻,这些人对接下来发生的事完全一无所知。也正是这一点,成为了整场诉讼争论的焦点——有关当局在送人离开前,是否应该告知其目的地,让其有机会阐述在该地可能面临的风险。

二月时,马萨诸塞州的联邦法官布赖恩·墨菲曾判决政府行为违法,并要求为当事人提供实质性通知和异议表达机会。到了九月十八日,第一巡回法庭仍维持了原判的核心内容。
随之,政府方面呈交了紧急覆核申请至最高法院。九月二十九日,最高法院做出同意暂缓实施原判的决定,其中三位自由派大法官表示了反对意见。
从政府角度看,第三国遣返制度属于落实移民法律的关键手段,能用于处理有犯罪记录的被遣返人员,同时接收国承诺不会进行迫害和刑讯。
不过为移民方代理的律师提出异议——被波及人士中不乏无犯罪记录者,有些人正是基于重返故国可能遭刑讯虐待而获得了保护豁免。他们忧虑,一旦被转往陌生地域,这群人还是会面临威胁。
这套制度的施行范围相当广泛,远超想象。根据路透社引述人权机构提供的数据,自去年推行以来,已有两万五千余人被转向29个第三国家,其中大部分流向墨西哥,南苏丹、乌干达、利比里亚等国亦为目的地。
现阶段,最高法院的决议仅允许该政策在诉讼进行中维持实施,尚未就其合法性做出定论。然而对那些已被判终局递解的人而言,现实的遣返行为并不会为诉讼画句号而暂停。
他们眼前的困局已然转变——不再是能否继续留美,而是若离美后,目的地将是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