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做出了明确约定:用人单位不得以缩减工时为借口,对员工的时薪、周薪与现有福利进行任何形式的减少。凡超过新标准的工作时数,企业需支付加班报酬;该制度的实施采取分阶段推进,总计四年完成过渡。当前此法案在众议院登记编号为H.R. 10323,教育与劳动力委员会正对其展开审议。

高野代表的选区横跨大洛杉矶多个地区。在他看来,如今的40小时工作标准,乃是约90年前就已载入法律条文的老规则。智能手机、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出现,显著提升了劳动效率,然而所产生的利润增长,却被亿万富豪和大型企业吞没。
桑德斯将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的出现,看作更加紧迫的推进因素。他强调,「32小时每周工作制配合工资福利不缩水,是达成这一目标的重要路径。」这项提案并非首次登场——早在2021年,高野就曾提交过类似的法案,此番是其再度提出。
四年过渡
逐步降至每周32小时工作时长
新法不会立竿见影地实施,而是设置了为期四年的缓冲期,让企业与员工都有充足的适应时间。这四年中,标准工作时长逐年递减:首年超过38小时即视为加班;次年降至36小时;第三年进一步缩减到34小时;第四年及以后则最终确定为32小时。
为使政策内容更加直观,提案人举了一个例子:一名现在每周工作40小时、收入为1000美元的员工,在法案实施后,可以调整为每周工作32小时,却仍然保持1000美元的周薪。这打破了「工时减少必然导致工资等额下降」的传统逻辑。
值得澄清的一点是:联邦工时标准的核心是界定「何时起算加班费」,这与是否强制实行四天工作周两码事。公司完全可以维持五天的上班节奏,只不过每日的工作时间需从目前的8小时改成大约6.5小时;或者雇主也可保持每周40小时的总时长,只需要对那额外的8小时支付加班工资。
具体到经济效益,以加州现行最低时薪$16.90为基数:员工每周40小时的收入为676美元。新政策生效后,假设每周工作40小时但其中8小时按1.5倍加班率计算,一周收入将升至743.60美元,较原来的平薪制增加67.60美元。这意味着每月额外收入可达270美元。
需引起重视的是,法案明确禁止用削减时薪的办法来抵消工时缩减带来的成本。换言之,企业不能随意将「每周40小时1000美元」改为「每周32小时800美元」,然后虚假宣传已实行弹性工作制。
商业推广
支持 or 反对
或是另一批工人失业位代价
多家代表劳工权益的机构都表示支持,其中包括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服务业雇员国际工会、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食品及商业工人联合会、全国护士联合会等组织,纷纷为该提案背书。
从劳动者角度出发,既能缩短每周的工作时数,又能维系现有收入水平,无疑是理想局面。
然而从雇主的立场审视,尤其是对零售、餐饮、物流、医疗与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而言,此举无疑会推高加班成本支出,迫使他们重新规划轮班制度、调整全职与兼职的人员配比,并更新所用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不容否认,如同加州前次大幅调升最低工资的情形相似,企业面临用工成本压力增大时,势必会采取其他降本策略,例如加紧推进自动化改造、压缩员工规模等方式。如此一来,某些员工收入的提升,最终落实为其他工人失业或待业人数的增加。
另一个现实是,即便每周工作总量维持在40小时,企业也未必会主动为员工支付8小时的加班报酬。他们更可能的做法,是把这8小时的任务单独招聘兼职人员来完成,从而规避了加班费的支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