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休士顿联邦检察官Aaron Reitz向彭博社的披露,司法部有意重启这套「古老的海事法律体系」。若该方案最终确立,联邦检察官便可利用相对便捷的法律手续,从敌国及中立国货轮上没收石油和其他物资。
该法庭在十八至十九世纪的海上战争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但自1898年美西战争后,美国便鲜有采用;至二战后,该制度更是长期闲置。近期,美国转而依靠民事没收法来对违反制裁令的船舶及货物进行查封,惟船东等债权人的法律主张往往导致出售手续延误。
司法部与国防部已展开协调,决定将案件交由德克萨斯州南区联邦法院处理。休士顿港口毗邻美国规模最大的石油化学产业基地,具备大量储存原油的设施条件,同时也满足海上捕获法庭由船舶靠泊港所在地法院行使管辖权的规定。
赞同者指出,恢复该制度有利于加速油轮与货物的变现流程,使财政收入更迅速地流入国库,同时也传递了川普政府强化对伊朗制裁的坚定姿态。
然而,法院需要首先确认:美国是否处于可以援引捕获法的战争状态;国会对伊朗的战争授权问题是否会影响扣押行为的合法性。此外,船东和伊朗恐怖主义受害者团体可能提起反对,而美国司法、军事和法律部门也因长期未使用此法而缺乏当代操作经验。
法律专业人士提出警示,美国此举可能为各国树立风险先例。若中国在潜在的中美对抗中借鉴同样的法律框架,美国商船及第三国船队都会面临危险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