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法院最新裁决:驳回对哈佛大学的反犹太歧视诉讼 https://t.co/FGbpVtamOR
— Law Commentary (@LawCommentary) August 13, 2026
波士顿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在本周四(8月13日)做出裁决,驳回了针对哈佛大学的反犹太歧视诉讼案件,判决该学府并未违反民权法规。
根据《华尔街日报》最近的报道,这场诉讼聚焦于2023年哈马斯攻击事件发生后出现的针对犹太人的不公正待遇问题。该诉讼案件是特朗普政府重塑常春藤盟校计划中的一部分,试图证明哈佛大学存在结构性的仇犹行为以及招生过程中的歧视现象。不过,主审法官斯特恩斯(Richard G. Stearns)认为,所谓的不当行为「孤立且零星」,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哈佛长期实施过系统性的种族歧视政策。
哈佛大学方面强调,校方已经实施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并指责政府此举侵犯了学校依据宪法第一修正案享有的言论自由权。目前白宫与哈佛暂未作出最新回应。值得注意的是,特朗普政府曾在2025年暂停了对哈佛超过22亿美元的科研经费拨款(合计约172亿港元),并威胁要撤销其非营利机构的税收豁免权。在此之前的9月份,哈佛已在另一诉讼中获胜,法院判决政府的削资行为属于违宪操作,而政府方面在12月提起了上诉。
此次驳回决定实际上源自政府在3月份发起的另一项法律诉讼。在那起诉讼中,政府声称哈佛管理层对学生群体遭受的骚扰现象「熟视无睹」,并要求学校赔偿数百万计的纳税人资金。根据哈佛在2025年公布的报告显示,该校坦承在保护犹太学生权益方面做得还不够。校长艾伦·加伯(Alan Garber)对过去这一学年的表现作出评价,称其为「令人沮丧和伤心的一段时期」,并向受影响的学生和社区表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