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豪境外资产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税收审查。中国当局最近强化了对这些资产的监管,指令金融机构核查客户的国外投资情况及其收益,某些情况下甚至往回追查了超过四分之一个世纪的税务欠缺。媒体分析认为,中国加紧对跨域资本的约束,可能会催加中国富人的海外迁移步伐。https://t.co/k7mh5i5Q9o pic.twitter.com/Vicio8bOkU
— DW 中文- 德国之声 (@dw_chinese) August 6, 2026
为了修复不断扩大的财政赤字,中国政府最近启动了一项规模庞大的全球税收追缴计划,其目标是向拥有巨额资产的富人追讨税款,这些欠缴税款规模达数千亿美元。英国《金融时报》及彭博社均就此进行了分析,指出官方加紧对跨域资本的约束,可能促进中国富人的海外迁移。
多位来自银行、政府部门和咨询业的人士向英国《金融时报》表示,金融机构正被要求对高净值客户展开深入调查,以确保其海外收入是否已按规定向中国税务部门报告。这次调查范围广泛,不仅限于海外信托,还包括国外地产、证券、贵金属、数字资产等各类投资的增值收益。
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和银行展开了更紧密的协作。对一些富有客户的账户实施冻结措施,除非他们能证明已经为海外资产、账户和信托结构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来自华南地区的一位银行从业人员透露:”通常情况下,这类客户会立刻用现金方式补缴应纳税款及对应罚金,这样就可以解冻账户了。”
不同案件的审查时间跨度存在差异,其中一些追回时间长达25年以上。从此次一系列举措来看,中国当局正在开展数十年来对跨域税收的最大规模清理。这一观点不仅来自《金融时报》本周的详细披露,《彭博社》之前也曾揭示,中国监管部门在扩大对富豪境外资产的稽查范围。
堵住海外信托的避税空间
7月份,中国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手发布了一份新的通知,专门针对那些将资产转入离岸信托的个人。新规明确指出,通过海外信托获得的收入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位从事新加坡银行业、协助中国高净值客户进行跨境资产管理的人士向《金融时报》表示,过往许多富人利用海外信托持有上市企业股权,并在公司上市时以此合法降低其税务负担,”但这一优势如今已荡然无存”。
虽然某些复杂的国际避税结构仍可能规避新政策,但分析人士认为,不少信托持有方将面临一次性的补缴税款要求,届时他们或许被迫出售部分投资以筹措纳税资金。
财新网在本周三的报道中披露,北京和杭州的税收部门已着手将境外保险的获益纳入个人所得税征收范畴,对国外保单的利息及分红收入按20%的税率征税。
这则信息公开后,多家香港保险企业的股票应声下跌,其中包括友邦和保诚。几十年来,香港保险产品一直被内地投资者视为布局海外资产的重要途径。
税务法律人士叶永青(来自上海安理事务所)指出,北京现在对海外信托的态度与美国相似,采取了极其严苛的立场,不再容许纳税人借助海外信托框架来推迟或规避税收责任。这一举动”大幅收缩了中国富人通过国外法人组织将财产迁移海外或实施税务筹划的空间”。
八部门联合行动,围堵非法跨境投资
早在五月份,彭博新闻社就已报道,中国政府正在加强对各大银行的监督管理,目的是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富人所使用的海外资产配置工具的查证力度。
证监会、央行、公安等八个政府部门在五月中旬联合发布了一项整治方案,宣称要对非正规的跨边界投资顾问业务进行”集中打击”。同时,该方案向银行业发出警示,未来他们将面临愈加严格的监管审查,从事跨国投资账户交易的金融服务机构也需要升级其合规标准。
公告发布仅十多分钟后,中国监管当局随即宣布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长桥证券三家公司的查处结果,声称这些企业涉嫌在未获中国营业执照的情形下从事国内证券经营活动,并责令收缴其在国内和国外的全部”非法获利”。
富人移民潮或将来临?
美国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研究中国政治经济的教授史宗瀚认为,中国政府这波大规模的税收整顿,”背后的动因明显是出于财政考虑”。
中国财政收入对税收有着重度的依赖,自新冠疫情过后,增长步伐已经停滞,到了2025年更是出现了1.7%的下跌。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持续萎靡,导致地方财政的命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从2021年峰值的8.7万亿元急剧滑落至4.15万亿元,这迫使当局必须开辟新的收入渠道。
根据地产中介服务企业中原地产提供的统计资料,相比2021年的最高点,中国房价已经下跌了大约三分之一。尽管某些华尔街的研究机构声称房地产市场已接近底部,现实数据表明,唯一可喜的变化只是下滑速度放缓,价格仍未展现出反弹迹象。
彭博社评论了中国的这一政策举措,认为其中存在讽刺之处。文章指出,政府试图对国外资产加征税款来弥补房产市场衰退带来的财政空缺;讽刺的是,房地产行业的危机正是刺激众多中国商人和资本家急于把资金转向海外的原因。
国际金融协会(IIF)的最新评估显示,去年中国的家庭部门、企业和金融机构合计向海外转移的资金达到8070亿美元之多,这刷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纪录。
另一个问题是,北京对”纳税义务人”的界定标准含混不明,这让许多身在海外的华人感到困惑。英国《金融时报》提到,即便一个人每年在中国境内停留少于半年,只要尚未正式注销中国籍,无论其是否拥有他国护照或在海外获得永久居留权,仍有可能被界定为中国的纳税义务人。
在亚洲从事跨国法律事务的律师大卫·莱斯佩朗斯表示,仅今年以来,至少有六名资产规模在十亿美元以上的中国客户已经正式展开了移民程序,计划离开全球经济规模排名第二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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