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在7月末公之于众,将于9月中旬正式生效。这一新规令国际社会为出国管制收紧而担忧。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教授高树超在社交平台发表评论指出,被定性为国家安全隐患的人员可能在完全无通知的状态下遭遇离境禁止。其建议直言不讳:「趁着还有机会就离开。」
《人民日报》报道了这一事件。总理李强已正式签批国务院令,该管理制度将从今年9月起执行。整部规定分为19个条款,覆盖了出国风险评估、证件办理程序、禁令执行以及中介服务监管等多个领域。
获得出国自由的权利来之不易。自从开放以后,护照办理流程日渐便利,普通人个人出游的审批要求也随之放宽。但是新规颁布后,情况发生了逆转。舆论认为这是一种后退,因为边检已经从「验证证件」升级为「审查动机」。
高树超进一步在X上披露分析内容,强调第四条最具杀伤力,它赋予了政府极为广泛的禁出权。根据该条款规定,证件办理欺诈及非法入出境受罚过的人,刑期结束后可被禁出境数年;从事国家安全威胁活动的海外人士,同样会被套上禁令。
权力向下级转移隐藏着另一风险。若权限下沉至省一级,势必导致执行标准参差不齐、尺度松严有异,权力越界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再者,涉及技术外泄或出口管制违规、被认定损害国家产业与技术安全的人,也会被冻结出国权。此规定变相确认了外界长期传言:当局在约束AI领域领军人物和创业家的跨国流动,Manus创始人就是明证。
从法律角度分析,对已因偷渡遭行政拘留的人再次禁止出境,等于追加处罚,可能违反法治基本原则。这也牵涉处罚权源、部门权限、司法监督等法律底线问题。
最让人不安的是第六条款。原则上,政府应书面告知禁令及理由。但条款设置了豁免路径:倘若告知会危害安全或妨碍调查,就可以暗地实施禁令。因此,那些被列为安全隐患的人会在暗处被禁,本人完全蒙在鼓里。客观上,这剥夺了当事人寻求法律救济的任何可能。
这套新规标志着一个本质的蜕变。往日离国是基本权利,眼下却沦为政府可随时收回的恩惠。与上世纪90年代开启的开放进程相比,形成了鲜明的反差。高树超再度提醒,想要出去,必须把握新规生效前45天的窗口,即9月15日之前。
舆论认为,这部规定实质是将曾经模糊的「边境管制」行为正式制度化。知情人士通过社交平台透露,这不仅仅是管理的升级换代,而是权力逻辑的根本改组——从过去审核申请材料是否完善,转向判断「谁获准离开、谁必须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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