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强迫劳动新规下,中国996加班族的维权新机制

在中国,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企业将持续加班作为硬性要求,员工若有抗拒就会面临薪酬削减或被辞退的威胁。这究竟是否属于强迫劳动范畴?最近这个问题引起了国内工人的广泛关注——他们开始探索欧盟新法规是否能成为制约企业的有力工具。

欧盟投诉渠道何时开启?

路透社在8月26日的报道中指出,抖音平台上标注为「欧盟举报网站」和「欧盟举报程序」的短视频已累计吸引超过20万次观看。

江苏常州星宇车灯公司的招聘纠纷事件进一步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到这个话题。该企业本年度的应届毕业生招聘共计440人,之后却与其中107人终止了合约关系。地方人社部门针对公司在协商过程中采取的「粗暴简单」做法进行了批评,星宇随即发布了致歉声明。进入9月后,大众汽车在9月1日宣布将对这家供应商实施劳动规范专项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大众的查证属于供应链审核范畴,而不属于欧盟根据强迫劳动法规展开的正式调查。当前为止,尚无权威部门发表认定意见,确认星宇事件是否涉及强迫劳动。

工时超长等于被强迫劳动吗?

我国人社部门与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典型案例中明确指出,实施「996」的作息制度明显突破了国内法律对工作时长的规范限制。但无论如何,那些违规的加班安排能否等同于强迫劳动,这一判定要看劳动者是否具有真实有效的拒绝机制,是否能自由选择离职,以及行使拒绝权后会不会遭遇报复或威胁。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强迫劳动是指:在惩罚或恐吓的环境中,劳动者被迫从事自己并不真心愿意的工作。

人权观察组织企业问责部门负责人Hélène de Rengervé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专访时表示,仅依据工作时数过长这一个方面,不足以判定存在强迫劳动现象。当职工在完全自由选择、不受限制或强制的前提下同意了加班约定,就不应该仅根据工时因素下结论。

中国劳工观察创办人及常务执行主任李强则持有不同看法:一旦工人拒绝加班就面临开除、降薪或其他经济性打击,这时就已构成强迫劳动的嫌疑。不过他同时提醒,判定是否为强迫劳动需要把握多维度的信息,不能过分依赖单一方面的表现。

欧盟重点是商品流通,不是个人纠纷

欧洲联盟拟定的《强迫劳动条例》将在2027年12月14日起施行,主要目的是阻止任何通过强迫手段生产的产品流入欧盟市场或被对外出口。该制度对象涵盖欧盟地区出产的及从外地进口的商品,但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劳务活动,也不能用来处理个别员工的经济补偿、职位争议或工伤理赔事宜。

欧盟委员会的实施指引规定,从2027年12月14日起,任何个人、企事业单位和社群组织都可以经由统一的申报口径,上传掌握的疑似强迫劳动的情报。投诉内容除了需要描述劳动的基本面貌,还应当阐释相关出品同欧洲商业版图的关联度。

可接受的举报资料形式多样,包括劳动者的证人陈述、用工协议副本、薪资账目明细、往来工作文件及邮件记录、以及厂房作业的影像资料。欧盟委员会负责对欧盟境界外的相关嫌疑进行初步审核评估;若查证素材构成合理的质疑依据,就能启动司法调查程序。倘若最终查实某件产品确由强迫手段生产,主管部门可禁止其在欧盟贸易范围内销售流通,并促令相关厂商从市场回收或依法销毁该批商品。

李强评价道,劳工们向依赖欧洲出口的国际品牌申诉,有时能在不长的时间里推动工厂改进其工人待遇,尤其是当企业营收大量依赖欧洲商场时,欧盟的真实执法举措往往能形成强大的制约作用。但他也指出了一个现实困境:若没有长期系统的监测机制跟进,仅凭企业自律往往缺乏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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