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来越多文献记录显示,民事与商事领域的律师因依法执业而被启动刑事追究程序,这一现象近年出现加速增长。
wang哲琳在一线大城市从事民商事及行政类案件代理已近四年,她至今难忘数年前的那段记忆——当年还在实习的律所内,一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突然因涉嫌诈骗被拘捕。
“那位律师是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因诈骗嫌疑而被立案调查的。”她回忆道,身边同事对此事件都感到意外,她自己也从未想过从事民商事案件工作会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
致力于人权保护的国际机构亚洲律师网络(Asian Lawyers Network,ALN)于今年七月公开发布《中国民商事律师权益状况报告》,文件中明确指出:律师因合法执业而遭受刑事诉讼的现象,呈现出逐年递增的发展态势。
参与撰写该报告的学者陆妙卿分析指出,伴随着国家于2018年启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本年七月新近宣布为期一年的深化推进工作,民商事领域的律师对于所承接案件的风险防范意识日益增强。
“当事人的案件涉及敏感领域吗?其个人背景是否存在瑕疵?这份案卷在未来几年内会否被重新界定为涉黑涉恶?”
拥有法学博士学位、曾在美国律师协会法治计划中担任中国事务主任的虞平向BBC中文分析,中国经济当前面临的多重困难背景下,民商事律师群体在处理经济纠纷类案件时所面临的自身风险明显上升。
“业界大多开始讨论起哪些案件可能存在敏感性问题”

王哲琳所处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买卖合同、劳动纠纷及行政诉讼等领域,委托方多为中等规模企业。与此同时,她也积极参与性别暴力相关的法律援助,曾经承办过涉及多名当事人的群体性诉讼。
虽然这类案件在性质上属于民事争讼范畴,但其内部往往包含一定程度的敏感因素。
据她观察,当前法律业界开始更加频繁地讨论”敏感案件”的界定标准,而这种敏感性并非一定与政治问题或权利维护紧密相关。
比如,源于性骚扰事件而引发的”人格权侵害”或”名誉权侵害”等民事纠纷,特别是当受害者采用实名举报校园性骚扰时,执业律师通常会将其归类为较为敏感的案件。
“业内人士往往都会认为此类案件具有敏感属性…这种敏感性也就意味着,案件可能无法通过常规法律手段获得妥善解决。”
她进一步解释说,根据她自身的案件经历,许多时候审理法官倾向于促请双方采取庭外和解的方式处置纠纷,”劝说原告收回起诉,进而避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判决。”
除此之外,涉及社会秩序维护、经济影响评估、国家经济政策导向、网络舆情敏感度较高的民事案件,也容易被认定为敏感类型,其中包括部分校园性侵犯与性骚扰的诉讼。
一些影响范围广泛的群体性诉讼需要实施专门的程序管理方式,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最为常见。”律师协会的相关规范就明确要求,此类群体诉讼必须事先进行备案申报。”
王哲琳指出,律师所、律师协会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等多个部门,都会针对这些特殊类型案件加强监督与关注。
在个人风险评估之外,她还需获取所在律所的许可、司法部门的批准,才被允许接受此类案件的委托。
“每次代理这样的案件时,你都会感受到一种沉重的负担,根本无法顺畅地推进诉讼工作…会觉得自己的执业自由度受到了明显的约束。”
代理完类似案件后,她频繁接到司法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的约谈,”他们会针对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询问”,律所管理部门也会要求她定期汇报这些案件的办理进展。
若涉及行政类诉讼且被告为政府机构或公安部门时,”相关部门会采用其他渠道对律师施加压力,这类情况目前已经相当普遍。”
根据《中国民商事律师权益状况报告》的记载,某些原属普通民商事纠纷的案件,由于涉及知名民营企业、互联网平台、房产行业、金融风险、群体事件或海外投资等因素,最终被赋予了各种程度的政治属性。
该报告进一步认为,案件敏感与否的判断已超越法律属性的范畴,还受到当事人身份特征、行业属性、舆论影响程度及政府管理方针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报告中收录的具体案例包括:广西律师冯波的黑社会组织性质案件,以及安徽律师吕先三因处理民间借款纠纷而被指控诈骗等事件。

近年出现的一些民商事律师遭刑事追究的案件,无一例外地在律师职业共同体中引发了广泛讨论。
从民事代理工作迈入刑事风险
执业五年左右、长期承办民商事案件的律师李怡婷向BBC中文表述,最近几年内一些民商事律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都会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
其中,山东律师高丙芳代理农民工追讨薪资而被控虚假诉讼一案,被她视为同行讨论热度最高的事件。
“如今我们民商事律师所承受的最大威胁,莫过于虚假诉讼罪这样的指控,它就像是高悬在所有民商事律师头上的一把利刃,”
高丙芳案的具体经过显示,七十五名农民工的欠薪由承包方垫付,该承包方随后委任高丙芳作为法律代理人,代表农民工对总承包商提起欠薪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高丙芳策划、指使其余两名被告人伪造农民工未支付工资的情节。高丙芳则坚持无辜,并辩称自己事前未知悉垫付工资的事宜。
2024年山东法院一审判决高丙芳虚假诉讼罪成立,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经过上诉程序,2025年高法二审维持原判。另外两名包工头被告人亦被定罪,获得缓刑处分。该案件曾在中国司法界产生重大影响。
李怡婷剖析道,案件代理的全过程中,当事人可能隐瞒向律师提供的关键事实。即便律师自身没有虚假诉讼或欺诈的真实意图,仍有可能陷入刑事风险。
中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规定,虚假诉讼罪的实质内容为用捏造的事实参与民事诉讼,导致司法程序被扰乱或他人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诉讼代理人若与他人密谋、共同执行此行为,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扫黑除恶”浪潮中的代理执业风险

在过去很长时间里,中国法律职业界的共识是,进行刑事答辩或权益维护的律师所从事工作的风险等级相对较高。
现正在美国的公益律师陆妙卿(《报告》的主要撰笔人)指出,许多仍在中国执业的同行们表达了对代理案件可能带来刑事后果的日益增长的顾虑。
曾在中国长期执业的陆妙卿告诉BBC中文,自从2018年当局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她开始注意到一些民商事领域的律师也被卷入了刑事诉讼的漩涡。
中国官方阐述称,扫黑除恶行动旨在根除黑恶力量、确保社会安宁,并强调将依照法律程序办案。
本年七月份,有关部门宣布将推进一年期限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工作,并声明要严格依法行事,做到”黑恶势力一个也不放过、非黑恶性质一个也不凑数”。
《中国民商事律师权益状况报告》分析表明,在传统认知中,民商事律师相比刑事答辩律师或权利维护律师应承担更小的风险,属于相对安全的执业群体。然而随着越来越多民商事律师因代理案件而遭刑事追究,这一认知在发生重大转变。
其中广为关注的是广西律师冯波涉黑案件。
从2012年至2015年间,冯波曾充任某商会的法律顾问一职。该商会的会长刘强后被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十一项罪名,被法院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冯波在2022年遭拘留,2023年被一审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和伪造证据罪,获刑十年。
上诉至二审后,法院于2024年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确认冯波有加入刘强所主导的黑社会组织,因而撤销了该罪名;但诈骗罪和伪造证据罪维持原判,刑期改为五年。
陆妙卿认为,这类判决使律师开始担心,与委托人间建立的正常法律委托关系,可能会在对方日后被重新定罪后,反过来成为追究律师自身责任的证据链。
“在2018年扫黑除恶展开之前,这种情景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中国司法机关的相关规范文件中指出,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关键在于个人是否具有加入该组织的自觉意愿,是否明确知悉并主动参与其违法犯罪活动;仅仅因为受雇或提供一般性的服务,不能当然地认定为犯罪行为。

张浩然在一线大都市从事民商事案件代理已超过十年,在接受BBC中文采访时指出,代理案件过程中为当事人阐述法律观点、献计献策属于合法执业的范畴。
他表示,但是在”扫黑除恶”这样的大背景之下,辩护律师因当事人的情况而被波及、遭刑事追究的可能性,可能造成业界的寒蝉效应——”每个人都会产生恐惧心理,也不敢采取行动,只能战战兢兢地行事。”
因此在决定是否接受案件委托之前,张浩然透露自己会进行更为谨慎的评估,”肯定需要仔细衡量风险。”
李怡婷同样觉得,伴随近年这类事件的数量增加,她在接手新案件时也陷入了更多的忧虑。
“若事先了解到这些情况,我们肯定会优先选择放弃接案,而非要承受这样的风险,这就是我们现在的想法。”
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的现实,律师风险会否进一步扩张?

虞平(法学博士、美国前律师协会法治计划中国主任)指出,中国律师所面临的风险界限不断在拓展,其根本原因在于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公权力的逻辑与依法维护个人权益的法治逻辑存在着内在的不相容性,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对抗。
无论涉及刑事领域还是民商事领域,”只要存在与权力相冲突的可能性,就会面临打压,这才是问题的根源。”虞平指出。
虞平指出,当经济面临下滑压力时,地方政府层级可能会向本地企业人士索取经济补偿,而保护当事人经济利益的企业律师,也可能因此与地方政府发生对立。
“很多商业律师就是为实业家服务的,就容易被殃及池鱼,这在我看来是一个体制性的深层问题,而不是孤立的个案。”
现年二十多岁、执业约三年、主要从事刑事答辩工作的陈静认为,若执业律师的危机感持续增长,最终会危害百姓获得专业法律帮助的质量。
“大家都会有所保留,我觉得可能会难以全力以赴地提供法律协助。”
李静则认为,只有当法治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律师协会切实为律师群体提供支持保护,以及行政部门尽职尽责执法,整体的风险程度才会真正下降,”那样的话我们的安全感自然会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