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周,来自加州的民主党参议员亚历克斯·帕迪拉(Alex Padilla)向国会提交了一份移民法案。该法案的核心内容是修订一部已有近百年历史的法律条款,旨在让那些在美国境内居住7年以上的人士获得永久居住权。这意味着即便是非法入境美国的人员,只要满足相关条件,也可以直接调整身份为绿卡持有者。
专家分析指出,一旦法案获得国会批准,最少有800万人的身份问题可得到解决。但同时也引发了担忧——这种政策框架会成为全球非法移民的”吸铁石”,因为只需在美国停留满7年即可获取绿卡,这无疑大大降低了移民的入境门槛。
这份提案并非首次出现。去年,帕迪拉就曾提交过类似的法案,但当时在参议院遭到直接驳回,未能进入实质性讨论阶段。如今,他选择卷土重来,重新向国会提交此案。这一举动传递出明确信号:民主党党团已将其列为重要的立法议程。倘若民主党在未来掌握参众两院的多数席位,该案很可能迅速获得通过。
身为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移民小组委员会的资深成员,帕迪拉在声明中阐述了提案的初衷。他指出,去年提出该方案时,主要是为了对抗上届行政部门针对移民劳动者采取的严厉政策。他补充道,在过去一年中,来自政府的强硬措辞日益升温,导致许多移民家庭虽然已在美国站稳脚跟,却依然陷入长期的身份不确定性困境。帕迪拉强调,国会方面不应再对那些多年在此生活、日益为美国经济社会建设作出贡献的数百万常住人口视而不见。他认为,改革当前的移民制度、为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提供平等途径的时刻已经到来。
新法案的要点
以”七年”为新的资格标准
这份法案在技术上针对《移民和国籍法》(INA)第249条进行修改,这一条款在业界通常被称作”登记条款”(Registry)或”特赦条款”。其正式的法律修订涉及对1929年这部法律的相关内容进行现代化更新。
早在1929年,国会就制定了这一条款,意图为长期在美国生活但缺乏合法身份的人开放一扇获取永久住权的大门。该条款赋予国会宣布”特赦”的权力,但每次特赦的生效日期是事先确定的。
此后数十年间,国会多度启动了这一机制。最近的一次特赦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1986年,里根政府签署了《移民改革与控制法案》,设定的特赦基准日是1972年1月1日。依据该规定,凡在该日期之前进入美国领土的人员,无论采用何种途径、持何种身份进入,都可直接转换为永久居民身份。
时至今日,已有40年的光景,美国尚未再次推行特赦政策。
帕迪拉的提案的创新之处在于取消了原条款中固定的截止日期,转而建立起一套持续有效的评估标准。按照新框架,任何人士只需满足以下条件便可申请身份调整:在递交申请时已连续在美国停留至少7年、无犯罪记录、符合其他既有的资格条款。
根据帕迪拉办公室的测算,这一政策调整预计将惠及超过800万人,使其获得提交申请的资格。受益者涉及多个群体——
“梦想者”(DACA项目参与者及同类边界儿童)
获得临时保护身份(TPS)的人群
持有长期签证者的子女
在关键岗位从事工作的人员
某些H-1B及其他高端工作签证持有者(他们面临冗长的绿卡排队期)
法案的反对声浪
特赦政策会吸引更多非法移民
1986年,里根总统之所以同意推行特赦,其背景在于80年代初期非法移民潮汹涌澎湃,与此同时,众多用工单位公然违背联邦法规,大量招聘无合法身份的移民。作为共和党领导人,里根总统与民主党方面议定:前者接受进行特赦,后者则同意加强边境管控并对违规雇主实施处罚。这次特赦令1972年1月1日前来美者可即刻获得绿卡,结果有270万人获益。
里根总统当时寄予厚望,以为一旦这批非法移民获得合法身份,赴美非法移民的数量便会逐步下降。但现实给出的答案截然相反——这场特赦就像磁石一样,吸引了源源不断的新的非法移民。短短不到十年,美国国内的非法移民总数就已突破1986年赦免前的水平,而这些新来者也在翘首以盼下一次大赦。
与此同时,针对违规雇主的处罚措施也沦为一纸空文。问题的根源在于当时的I-9身份核查制度存在严重漏洞,这给了不诚实的企业主通过分包承包等手段规避处罚的机会。
事后总结表明,1986年那次特赦决策是一场完全的失策,成了里根执政时期最为遗憾的决定。这也解释了为何在其后的四十年间,美国一直没有再提出过类似的特赦立法。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帕迪拉如今不仅要重启这一机制,还想将其演变为”自动运行”模式。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党鞭迪克·德宾(Dick Durbin)已出任该案的共同提案人。目前,包括佛蒙特州籍独立派参议员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在内,已有13名民主党参议员表示支持。与此同时,众议院也有加州民主党众议员佐伊·洛夫格伦(Zoe Lofgren)提出了相应的配套提案。
若该法案真的付诸实施,将直接推翻现行移民法的大部分框架,并将入美的实质门槛简化为”连续停留7年”这一条件。在这种情形下,没人会再甘愿陷入冗长的绿卡等待或工作签证的泥沼,因为实际上只需在美国待满7年便可申请身份调整。
鉴于当下的国会构成,该提案短期内很难凝聚足够的赞成票。然而,这无疑已被纳入民主党今后的立法日程。一旦民主党在将来的某一时刻实现对参众两院的控制,这一提案将几无障碍地成为法律。
专家分析指出,一旦法案获得国会批准,最少有800万人的身份问题可得到解决。但同时也引发了担忧——这种政策框架会成为全球非法移民的”吸铁石”,因为只需在美国停留满7年即可获取绿卡,这无疑大大降低了移民的入境门槛。
这份提案并非首次出现。去年,帕迪拉就曾提交过类似的法案,但当时在参议院遭到直接驳回,未能进入实质性讨论阶段。如今,他选择卷土重来,重新向国会提交此案。这一举动传递出明确信号:民主党党团已将其列为重要的立法议程。倘若民主党在未来掌握参众两院的多数席位,该案很可能迅速获得通过。
身为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移民小组委员会的资深成员,帕迪拉在声明中阐述了提案的初衷。他指出,去年提出该方案时,主要是为了对抗上届行政部门针对移民劳动者采取的严厉政策。他补充道,在过去一年中,来自政府的强硬措辞日益升温,导致许多移民家庭虽然已在美国站稳脚跟,却依然陷入长期的身份不确定性困境。帕迪拉强调,国会方面不应再对那些多年在此生活、日益为美国经济社会建设作出贡献的数百万常住人口视而不见。他认为,改革当前的移民制度、为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提供平等途径的时刻已经到来。
新法案的要点
以”七年”为新的资格标准
这份法案在技术上针对《移民和国籍法》(INA)第249条进行修改,这一条款在业界通常被称作”登记条款”(Registry)或”特赦条款”。其正式的法律修订涉及对1929年这部法律的相关内容进行现代化更新。
早在1929年,国会就制定了这一条款,意图为长期在美国生活但缺乏合法身份的人开放一扇获取永久住权的大门。该条款赋予国会宣布”特赦”的权力,但每次特赦的生效日期是事先确定的。
此后数十年间,国会多度启动了这一机制。最近的一次特赦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1986年,里根政府签署了《移民改革与控制法案》,设定的特赦基准日是1972年1月1日。依据该规定,凡在该日期之前进入美国领土的人员,无论采用何种途径、持何种身份进入,都可直接转换为永久居民身份。
时至今日,已有40年的光景,美国尚未再次推行特赦政策。
帕迪拉的提案的创新之处在于取消了原条款中固定的截止日期,转而建立起一套持续有效的评估标准。按照新框架,任何人士只需满足以下条件便可申请身份调整:在递交申请时已连续在美国停留至少7年、无犯罪记录、符合其他既有的资格条款。
根据帕迪拉办公室的测算,这一政策调整预计将惠及超过800万人,使其获得提交申请的资格。受益者涉及多个群体——
“梦想者”(DACA项目参与者及同类边界儿童)
获得临时保护身份(TPS)的人群
持有长期签证者的子女
在关键岗位从事工作的人员
某些H-1B及其他高端工作签证持有者(他们面临冗长的绿卡排队期)
法案的反对声浪
特赦政策会吸引更多非法移民
1986年,里根总统之所以同意推行特赦,其背景在于80年代初期非法移民潮汹涌澎湃,与此同时,众多用工单位公然违背联邦法规,大量招聘无合法身份的移民。作为共和党领导人,里根总统与民主党方面议定:前者接受进行特赦,后者则同意加强边境管控并对违规雇主实施处罚。这次特赦令1972年1月1日前来美者可即刻获得绿卡,结果有270万人获益。
里根总统当时寄予厚望,以为一旦这批非法移民获得合法身份,赴美非法移民的数量便会逐步下降。但现实给出的答案截然相反——这场特赦就像磁石一样,吸引了源源不断的新的非法移民。短短不到十年,美国国内的非法移民总数就已突破1986年赦免前的水平,而这些新来者也在翘首以盼下一次大赦。
与此同时,针对违规雇主的处罚措施也沦为一纸空文。问题的根源在于当时的I-9身份核查制度存在严重漏洞,这给了不诚实的企业主通过分包承包等手段规避处罚的机会。
事后总结表明,1986年那次特赦决策是一场完全的失策,成了里根执政时期最为遗憾的决定。这也解释了为何在其后的四十年间,美国一直没有再提出过类似的特赦立法。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帕迪拉如今不仅要重启这一机制,还想将其演变为”自动运行”模式。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党鞭迪克·德宾(Dick Durbin)已出任该案的共同提案人。目前,包括佛蒙特州籍独立派参议员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在内,已有13名民主党参议员表示支持。与此同时,众议院也有加州民主党众议员佐伊·洛夫格伦(Zoe Lofgren)提出了相应的配套提案。
若该法案真的付诸实施,将直接推翻现行移民法的大部分框架,并将入美的实质门槛简化为”连续停留7年”这一条件。在这种情形下,没人会再甘愿陷入冗长的绿卡等待或工作签证的泥沼,因为实际上只需在美国待满7年便可申请身份调整。
鉴于当下的国会构成,该提案短期内很难凝聚足够的赞成票。然而,这无疑已被纳入民主党今后的立法日程。一旦民主党在将来的某一时刻实现对参众两院的控制,这一提案将几无障碍地成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