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确认涉及性贿赂的7场赛事中,3场为预选赛,4场为友谊赛。除中韩国奥对阵外,还包括2014年世界杯预选赛韩国队对科威特的比赛、2012年伦敦奥运会预选赛韩国对阿曼之战,以及2011年韩国分别与洪都拉斯、塞尔维亚和波兰进行的三场友谊赛。

根据调查资料及相关人员的证词,招待费用由足协法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使用公务卡支付。这些交易主要在首尔江南区驿三洞的多家按摩店进行,多发生在深夜时段。以洪都拉斯之战为例,比赛开始前约19小时,有关人士就为3名国际裁判支付了75万韩元;对阵科威特的比赛后,两位裁判的费用为50万韩元;在塞尔维亚和波兰的友谊赛中,分别有4名和3名裁判获得接待,同样的结算也在深夜完成。

更为离奇的是,2012年3月14日比赛进行中,有人竟在同一区域的中式按摩店为裁判监督员支付了19.8万韩元的性招待费,而该监督员的职责恰恰是监察裁判是否接受贿赂。
阿曼预选赛中,4名国际裁判的招待费共计76万韩元,结算地点在庆尚南道昌原市某按摩店。至于涉及中国队的一役,发生在2011年3月27日的韩国国奥对中国国奥之战。比赛结束后仅3小时,足协相关人员在蔚山南区三山洞的按摩店为3名裁判结账51万韩元。最终中国国奥客场以0:1告负,金烔燮打进了唯一进球。当时中国队主教练为新任的布拉泽维奇。

在调查中,足协裁判部门负责刷卡的员工A供述,性招待系外籍裁判主动提出,所述费用已含性交易成本。足协裁判负责人曾解释称,此举为缓解国际裁判的疲劳,因长途飞行导致身体不适,故足协欲提供适当关照。经调查部门综合分析人员证词、银行消费记录及足协方面的说明,最终确认了招待事实确实存在。

消息公布后,各大球迷评论区热烈讨论此事。不少球迷对此见怪不怪,但也有人表示质疑,对此事是否构成性贿赂展开争论,部分球迷则呼吁对韩国足协进行严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