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激活消费 全国各地推进带薪休假新模式
近来,中国各地陆续出台通知,推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倡导错峰休假。经济指标显示,当前国内消费需求不足,政府由此希望通过鼓励民众在淡季出游休假,来激发消费活力。
据多家媒体报道,河南省的党组织部门等六个单位最近联合发布一份通知,提倡「工作高效、生活充实」的新理念,纠正了「不放年假就是敬业」的不当职场观念。其目标是建立一种崇尚休息权利、支持分时段休假的社会文化。
天津方面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与多个部门发出通知,强调职工要「该休就休、休足休满」,同时倡导分散式假期安排。
陕西、安徽、贵州、浙江、云南等省份也跟进发出类似通知,力推职工带薪年休假和分时段休假安排。这些举措都聚焦于改正休假观念、夯实带薪休假的落实。
贵州方面指出,应该改正把不休假视为「敬业奉献」的观点;职工由于担忧不休假会影响薪酬、评优评先和升职机会而存有顾虑,需要消除这种恐惧。建设一个尊重职工休假权益的社会环境才是当务之急。
浙江省强调要制止不必要的加班、强行加班现象,建设一个有益的工作环境,破解职工「无法休假、害怕休假、不想休假」的三重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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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弹性离岗!河南多部门携手推动休假制度 全体员工依法应休必休、足额休满
河南省近期出台通知,为了「释放假期消费活力」,对机关、企业、公益组织和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必须严格贯彻带薪休假政策,领导班子要率先示范休假,确保全体员工「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通知建议条件允许的单位改进夏季工作安排,可试验周五下午灵活离岗,形成「周五午后+周末+年度假期」组合,便于短期出游。对于因重大项目、应急事务、节日执勤等客观因素而无法安排假期的职工,用人单位需要按其日工资的三倍来补偿未休的年假。
通知发布后,在《河南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引发广泛讨论。许多网友表达支持之意,称赞这是「振奋人心」「符合民意」「好政策、促消费」。不过也有相当数量的评论提醒要「确保执行到位」,强调「重点看能否落实」。
据《河南发布》近日公布,该省的党委组织部门、人社厅、商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工会组织六个部门共同发出通知,目的是保护全省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开掘假期消费动力,推动河南向文旅大省、消费大省转变。
根据通知,用人单位须严肃落实带薪年假制度。只要职工连续从事工作超过12个月,无论身份为何(不论编制、正式合同、外包派遣还是临时工),都拥有平等的带薪年假权利。
假期日数规定如下:工作年限满1年至不足10年者,获5天年休假;10年到不足20年者,获10天;20年以上者,获15天。国家法定节日、常规休息日、婚假、生育假、照护假等不占用年休假配额。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精简批假程序,采用职工申请、单位备案的办法;企业则要在综合生产经营基础上优化流程,严禁层层审批、曲折限制。
通知倡导职工灵活组合年假与周末、法定短假、学生寒暑假、学校春秋假等,打造3到7天不等的长假组合,以此分流出行高峰期的客流压力。
同时需要执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休假规定,年休假与产假、家庭育儿假、老人陪护假等需要统一安排协调。应鼓励夫妇一起使用家庭育儿假,优先照顾孕期妇女、喂养期职工以及需要照看失能、重症家属或未满十八岁孩子的职工,确保其休假权利。
通知强调,应当广泛宣导「工作讲效率、生活讲品质」的新思想,彻底根除「不放假是忠诚」这种错误的职场认知。
然而社交媒体上也出现了一些质疑之声。有人反映,多年来自己从未真正享受过年假,更没得到过三倍工资补偿。还有人指出在郑州许多企业仍在实行单休制度。更有甚者,某些用人单位连平日的周末都不允许职工休息,频繁加班成为常态,与休年假的目标相去甚远。也有网友直言,如果自己的单位真能落实这些政策就已经是万幸。还有讽刺的评论称,「有条件的单位」这样的表述往往流于形式。
近来,中国各地陆续出台通知,推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倡导错峰休假。经济指标显示,当前国内消费需求不足,政府由此希望通过鼓励民众在淡季出游休假,来激发消费活力。
据多家媒体报道,河南省的党组织部门等六个单位最近联合发布一份通知,提倡「工作高效、生活充实」的新理念,纠正了「不放年假就是敬业」的不当职场观念。其目标是建立一种崇尚休息权利、支持分时段休假的社会文化。
天津方面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与多个部门发出通知,强调职工要「该休就休、休足休满」,同时倡导分散式假期安排。
陕西、安徽、贵州、浙江、云南等省份也跟进发出类似通知,力推职工带薪年休假和分时段休假安排。这些举措都聚焦于改正休假观念、夯实带薪休假的落实。
贵州方面指出,应该改正把不休假视为「敬业奉献」的观点;职工由于担忧不休假会影响薪酬、评优评先和升职机会而存有顾虑,需要消除这种恐惧。建设一个尊重职工休假权益的社会环境才是当务之急。
浙江省强调要制止不必要的加班、强行加班现象,建设一个有益的工作环境,破解职工「无法休假、害怕休假、不想休假」的三重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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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弹性离岗!河南多部门携手推动休假制度 全体员工依法应休必休、足额休满
河南省近期出台通知,为了「释放假期消费活力」,对机关、企业、公益组织和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必须严格贯彻带薪休假政策,领导班子要率先示范休假,确保全体员工「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通知建议条件允许的单位改进夏季工作安排,可试验周五下午灵活离岗,形成「周五午后+周末+年度假期」组合,便于短期出游。对于因重大项目、应急事务、节日执勤等客观因素而无法安排假期的职工,用人单位需要按其日工资的三倍来补偿未休的年假。
通知发布后,在《河南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引发广泛讨论。许多网友表达支持之意,称赞这是「振奋人心」「符合民意」「好政策、促消费」。不过也有相当数量的评论提醒要「确保执行到位」,强调「重点看能否落实」。
据《河南发布》近日公布,该省的党委组织部门、人社厅、商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工会组织六个部门共同发出通知,目的是保护全省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开掘假期消费动力,推动河南向文旅大省、消费大省转变。
根据通知,用人单位须严肃落实带薪年假制度。只要职工连续从事工作超过12个月,无论身份为何(不论编制、正式合同、外包派遣还是临时工),都拥有平等的带薪年假权利。
假期日数规定如下:工作年限满1年至不足10年者,获5天年休假;10年到不足20年者,获10天;20年以上者,获15天。国家法定节日、常规休息日、婚假、生育假、照护假等不占用年休假配额。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精简批假程序,采用职工申请、单位备案的办法;企业则要在综合生产经营基础上优化流程,严禁层层审批、曲折限制。
通知倡导职工灵活组合年假与周末、法定短假、学生寒暑假、学校春秋假等,打造3到7天不等的长假组合,以此分流出行高峰期的客流压力。
同时需要执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休假规定,年休假与产假、家庭育儿假、老人陪护假等需要统一安排协调。应鼓励夫妇一起使用家庭育儿假,优先照顾孕期妇女、喂养期职工以及需要照看失能、重症家属或未满十八岁孩子的职工,确保其休假权利。
通知强调,应当广泛宣导「工作讲效率、生活讲品质」的新思想,彻底根除「不放假是忠诚」这种错误的职场认知。
然而社交媒体上也出现了一些质疑之声。有人反映,多年来自己从未真正享受过年假,更没得到过三倍工资补偿。还有人指出在郑州许多企业仍在实行单休制度。更有甚者,某些用人单位连平日的周末都不允许职工休息,频繁加班成为常态,与休年假的目标相去甚远。也有网友直言,如果自己的单位真能落实这些政策就已经是万幸。还有讽刺的评论称,「有条件的单位」这样的表述往往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