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开启的新一轮审议工作在9月下旬展开,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将用四天时间对包括港澳地区在内的《儿童权利公约》落实状况进行评估。在这一背景下,三家享誉国际的人权机构纷纷提出警告,认为香港特区政府在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多项缺失。这些问题涵盖:向国际监督机制迟交报告导致长达13年的监管真空,损害了纠正儿童侵权事件的及时性;对建立具有实权的儿童权益保护专门机构缺乏实质推进;在《港区国安法》实施过程中,对未成年群体的权利侵害已呈系统性特征,其中包括限制集会和组织自由等严重问题。

针对香港儿童权益保护状况,三家国际人权团体联合向联合国提交了替代报告,对港府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尖锐批评,并就《国安法》对青少年权益的负面影响表达了共同关切。
民间机构向国际委员会提交补充性报告的截止日期近日已过,相关信息来源显示,总部设在伦敦的香港监察组织、国际特赦组织,以及由境外香港法律专业人士构成的香港人权资讯中心(以下简称”人权中心”)均参与其中。
问责机制失灵,监察工作面临13年断层
这类补充报告是五年一轮的国际人权评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港府在这一方面却形成了逾期递交的常态,以《儿童权利公约》为例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前一次审查发生在2013年,按照常规,第三轮复审应在2019年进行,然而由于港府迟迟未启动社会征询程序,最终使这一重要的监督步骤被推迟至今年才得以实施,整整延后了7年。这一延误同时造成了对儿童公约执行情况的监察工作出现13年的断层,其严重程度甚至超过了港府在《禁止酷刑公约》报告上迟交5年的情况。人权中心在分析报告中指出这反映了前所未有的问责机制失灵,发言人强调说:”13年这样的时间跨度足以让一个政府对儿童的政策选择完全规避掉独立的外部监督。”相关机构因此要求港府做出具体说明。
组织们同时对港府如何对待民间监督机制表示质疑,认为在落实国际公约方面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国际特赦组织特别指出:港府所设立的儿童事务委员会(该委员会系根据国际委员会意见建议而建)本质上不过是一个顾问机构,由政府排名第二的官员担任主席,其提出的观点和建议在法律上不具约束力;现有架构中青少年的声音严重缺位,讨论的议题范围由权力部门单方面划定,范围极其有限且单调,普通市民的参与余地微乎其微,多元性严重不足。该组织因此建议港府应将这一机制改组为具备法律地位的正式机关。另一方面,人权中心则对当局在编制政府性报告的程序中禁止民众在意见征询阶段直接发表立场提出了批评。

国安法成为压制未成年人权利的工具
三家机构的调查报告共同对2020年以来实施的《港区国安法》对儿童权益的损害提出指控。其中,国际特赦组织详细列举了多个涉及未成年人因国安相关罪名而遭刑事追诉的真实个案;人权中心则着重批评了2019年理工大学被围困事件中,港府忽视校园内未成年学生权益的做法,受到影响的未成年人至少达300名;当局被指滥用《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所规定的保护措施名义,随意扣押那些在2014年和2019年街头行动中未经正式起诉的未成年者,有个案的拘押时间长达27天之久;少年管教部门内频繁发生身体暴力事件;被关押的青少年及成千上万尚未被司法起诉、长期游走在法律边界的参与者被强行灌输”爱国”理念。
惩教助理虐待未成年人获刑三年
多方证言陆续出炉之际,本月初刚好公布了一起惩教机构工作人员因实施暴力而被判刑的案件。这起事件的发生时间是2023年的12月份,壁屋惩教所的二级惩教助理谭力翀对一名当时18岁的在押青年不满,强行将其带入楼梯间进行”管教”,动用木棒实施了令人发指的暴力行为,最终导致该少年的直肠破裂和肛门撕伤。在本月3日的判决中,谭力翀因人身伤害罪和共谋妨碍司法进程罪被判监禁三年,同案中辅助他进行暴力的三名被拘押人员各被加刑4至6个月不等。
香港观察组织的研究文件记载了少年管教场所内更广泛存在的身心暴力与性虐待现象,以及单独关禁作为常规手段被广泛应用的事实。该组织政策部主任古美瑾(Megan Khoo)指出,港府对儿童适用国安类法律条款——无论通过关押、管理课程还是电子监控等多种途径——这些做法一再说明香港当局未能按照《儿童公约》规定的要求全面履行保护儿童的国际义务,因此对儿童权益的伤害已经不是个案现象,而是一种常态化、系统化的侵犯,该机构因此呼吁国际委员会向缔约国索取那些因国安指控或煽动罪名而被羁押的儿童数量的详细统计,同时建议允许独立的国际检察机制对香港少年惩教机构进行监督。
这些机构还揭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近六年来,青少年的轻生事件呈上升趋势,2019至2025年间的数据显示,中小学年龄段学生的自杀个案累计达187起。人权中心的负责人表示,香港的年轻一代渴望得到倾听和理解,但当权者却将他们的诉求视作对既有秩序的潜在威胁,这种态度最终将把整个年轻世代的未来押在灾难的赌注上。
这次会前工作组的会议时间定于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举行,届时委员会将对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地区)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履约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制定后续正式评审时将重点关注的议题框架。值得注意的是,港府于2023年已通过中央政府向国际社会递交了官方报告,文件中不遗余力地宣传香港在儿童保护事业上的建树与成果,却对国安法的影响只字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