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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近年曝光多起妇产科医师涉性罪案,对医病信任关系造成严重冲击。
作者:蒋宜婷 BBC中文记者,台北报导,2026年4月17日
踏入妇产科诊室的女性,往往需要解开衣物、以最私密的身体部位信任面前的医生。这份信任,与脆弱之间只有一线之隔。
台湾近年陆续爆出妇产科医师涉及性罪行的案件。去年5月,一份刑事判决书在社交平台广泛流传,揭露桃园市一名黄姓妇产科医师曾于2021年性侵就诊病患。
判决内容曝光后引发社会震惊——该医师在长达四年的审理期间始终持续执业,无论是地方卫生局还是任职诊所,均表示事前对此毫不知情。
桃园市议员黄琼慧表示,在消息公开后短短数日内,她便收到超过20名女性的陈情,纷纷反映对该医师过往行为的疑虑。部分女性在社交平台留言,称曾接受这名医师的孕前检查,并”一直感觉哪里不对”;也有人悲痛发文,质疑未来该如何向女儿解释”你是由一个性罪犯接生的”。
“她们都非常惶恐,事前对这一切浑然不知,不少人在就诊时就已感到不适,甚至有性骚扰的直觉。”黄琼慧向BBC中文透露。
此案揭示了台湾医疗制度中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缺陷:现行规定须等到司法判决定谳后方可启动惩戒,然而司法程序旷日持久,涉案医师在此期间仍可照常看诊。在妇产科这一高度涉及女性身体隐私的领域,男性医师比例高达75%,制度空窗期无疑让本就处于弱势的女性病患陷入更加无助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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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名台大医院妇产科住院医师借”测试性功能”之名,在急诊室对病患实施性侵。
令人不安的诊间
桃园市议员黄琼慧亦曾在该诊所就医,两个孩子的孕期产检都在此进行。她坦言,接到民众陈情时,自己同样难以置信。
“幸好我不是由他看诊……但诊间原本应该是让病患安心倾诉病情的地方,如今却令人不寒而栗。”黄琼慧向BBC中文如此表示。
根据判决书,该黄姓医师在台大医院妇产部担任住院医师期间,于2021年急诊轮班时,在无护理人员陪同的情况下,以”测试性功能”为由要求病患除去下身衣物,对其实施指奸,并在超音波检查过程中提出”高潮测试”等严重不当要求。病患察觉异常后立即报警。
2025年5月,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对受照护之人利用机会性交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台大医院当时对其予以两次记过处分,该医师此后仍完成住院医师训练,翌年通过专科执照考试,并随即至桃园一家连锁妇产科诊所执业。
台大医院在监察调查中表示,由于行政调查权有限,加之现行法规并未赋予直接终止医师专科训练的权力,医院能够采取的措施十分有限。
随着判决书流出,案件引发媒体与社会的广泛关注。多名女性在社交平台分享曾由该医师检查或接生的亲身经历,逾二十人向民意代表陈情,其中十余人称曾遭到性骚扰。
黄琼慧指出,该医师案发后仍持续执业,导致更多病患权益受损。”他在问诊时会主动询问隐私问题,包括与丈夫之间的性生活,让不少患者感到极度不舒服,甚至觉得遭到性骚扰。”她曾协助陈情者组织维权行动,但顾虑曝光后对家庭关系的影响,许多受害者选择沉默,致使大量案件成为”黑数”。
BBC中文曾多次联系相关病患,但均以保护隐私为由婉拒受访。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美国研究显示,妇产科在医师”性不当行为”通报比例中占比偏高。
妇产科的特殊风险
台湾长庚大学医务管理系教授林欣柔向BBC中文指出,《医师法》并未明确要求须等到判决确定才可启动惩戒,但现实操作中,各地卫生局往往要待最高法院判决定谳后方才行动。
“从案发、检察官起诉,到终审判决,往往已过去多年。这段期间医师是否仍在出诊?没有任何机构介入,病患安全的风险由谁来把关?完全是一片空白。”
她强调,若医师已处于检察调查乃至刑事诉讼阶段,却未受任何临时性限制,等同于将患者暴露在高风险的就医环境中。”妇产科诊疗本就高度涉及身体接触与隐私,这一风险尤为突出。”
美国研究数据显示,妇产科、家庭医学科与精神科三个专科合计占所有”性不当行为”通报医师的51.1%,远高于其在整体医师群体中的实际占比,且涉案者通常拥有多名受害者,再犯风险显著偏高。
林欣柔指出,妇产科医师在专业训练中必须学会管控自身生理反应,这本是该领域独有的挑战。”正因难度极高,制度上才更需要严格监管,防止患者在漫长的惩戒空窗期中持续暴露于危险。”
最新统计显示,台湾妇产科医师男女比约为75%对25%。相比之下,经合组织(OECD)多数成员国的妇产科已以女性医师为主,部分国家女性占比逾七成;中国的比例更高,女性妇产科医师约占85%。
台北市医师工会性别平等委员会主委于政民向BBC中文表示,台湾医界性别比例严重失衡,加之医学会与主管职位多由男性把持,女性声音在医疗决策层面极为有限,致使性别平等议题长期遭到忽视。
“这种结构性失衡使女性处于系统性弱势,男性医师若出现性别不当行为,往往不被视为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
妇产科医师乌恩慈则向BBC中文表示,台湾医师虽以男性居多,但涉案者终究是少数个例。她指出,绝大多数妇产科医师在训练和执业过程中都会持续被提示保持自律,例如诊间应有第三方在场、无性经验者不宜接受侵入性检查等规范。
乌恩慈认为,性别并非衡量妇产科医师素质的唯一标准,但因妇产科诊疗内容高度私密,确实存在被滥用的潜在风险,医事人员培训须紧跟时代,持续提升性别敏感度与职业伦理素养。”医学会应开设相关课程并提供在职再教育机会,确保问诊及言语表达不对病患造成不适。”
她也提到,当代患者期待医师更充分地沟通,清楚说明每项医疗操作的目的与必要性。妇产科诊疗流程应建立明确规范,例如所谓”高潮测试”从专业角度即属违规,内诊与性行为毫无关联。让患者了解隐私相关询问的医学必要性,有助于减少不适感,从而维护医患之间的信任基础。
乌恩慈建议,妇科检查虽有护理人员陪同的惯例,但这并非法律强制要求,相关制度有必要重新检讨。她还提出,妇产科可尝试引入家庭医学模式,让女性从青春期起便在基层医疗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就医关系,积累值得信赖的医患联结。
“医师权威从来不是不可质疑的,每一位患者对任何令其产生疑虑的检查都有明确说不的权利。”

图像来源,取自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臉書 台北市医师工会去年底就台湾多起医院性别事件提出质疑。
借鉴国际”暂时性处分”制度
台湾妇产科连续爆发性犯罪案件,令各界对该领域的安全风险高度警觉。
台大医院作为台湾医疗体系的标杆机构,除了黄姓医师性侵案,近年还相继出现兼具教师与医师身份者被指控性骚扰住院医师的案件,以及另一名妇产科医师涉嫌下药性侵多名女性遭检察官起诉的事件。
今年2月底,新北地检署起诉一名妇产科医师,指控其持有并散布大量儿少性影像,并在诊疗过程中擅自存取儿童病历中的私密部位照片。
台湾卫生福利部部长石崇良近期表示高度重视,并指示地方卫生局”不必等待司法判决”,直接采取”行政处分并行”机制,要求相关单位在一个月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分。
去年立法院举办的公听会上,卫福部前部长、法界、医界及病患与妇女团体代表,均对医师公会与卫生局的过往处理方式表达失望,并一致呼吁卫福部尽速修法,建立”惩戒前的暂时性措施”,同时明确惩戒信息的公开范围。
“我们需要在司法程序终结之前,就有一套机制来应对这段空窗期,避免病患持续处于危险之中。”林欣柔指出,惩戒本质上是事后处罚,而非即时风险控管,台湾目前缺乏一套能在判决确定前针对高风险医师采取预防性措施、切实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林欣柔建议台湾参考英国医学总会(GMC)的运作模式。GMC以病患安全与公共利益为核心,设有独立监督委员会,可接受来自病患、家属、医院或主管机关的信息举报,经初步筛查后决定是否展开正式调查。
她指出,若医师的行为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重大风险,GMC可对其采取最长18个月(可延期)的暂时性限制措施,包括”附条件执业”(如禁止单独接触患者、限制诊治特定性别或族群、禁止侵入性检查,并须接受监督)以及”暂时停权”(暂停其执业资格)两类。
林欣柔补充,澳大利亚同样设有类似机制,在调查阶段即可采取”暂时性处分”,例如要求涉案医师看诊时须有陪诊人员全程监督。澳大利亚的限制措施灵活性较高,主管机关会与医师协商,要求其承诺停止特定诊疗或接受治疗与监督。
“这些制度的核心逻辑都是’即时风险控管’,绝不能让患者在漫长的司法程序与惩戒空窗期中持续暴露于危险。”
民进党立委范云向BBC中文表示,卫福部应修订《医师惩戒办法》,参照性平相关法规,将启动条件、调查机制、惩戒标准及行政时效逐一明文化。她支持引入”暂时性处分”制度,优先保障病患安全。
她建议建立”分级处置”框架:主管机关可依情节轻重禁止疑似涉案医师从事特定医疗行为,情节严重者则予以暂时停业。同时须配套保障机制,若后续调查结果不成立,应补发停职期间薪资并恢复其名誉,以在病患安全与医师工作权之间取得平衡。
卫福部部长石崇良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认同有必要建立”惩戒前的暂时性措施”,并承诺广泛参考各界意见与国际经验,研拟能够兼顾医师权益与患者安全的制度方案。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多起案件共同揭示台湾”医师惩戒制度”存在系统性缺漏。
通报机制失灵
除了缺乏即时风险控管手段,分析人士还指出,近期多起案件暴露出台湾医师惩戒制度在通报环节上的严重失灵。
近来引发争议的黄姓医师性侵案,最初是由一名普通民众在司法判决系统中自行查询后才得以曝光,跨县市的卫生主管机关对此毫无掌握,甚至连案发所在的台北市卫生局,也是在多年后才收到相关通报。
去年9月,台北市卫生局在判决定谳数月后,废止了该医师的执业执照。
台湾监察委员纪惠容向BBC中文透露,事发时黄姓医师任职的台大医院仅将行政调查结果函送台北市社会局,却未通知负有启动惩戒权限的台北市卫生局与医师公会。台北市卫生局是在2025年初透过媒体报导,才得以取得卫福部与台大医院的相关资料,进而启动惩戒程序。
“必须有人通报,才会有人开始调查与惩戒。”纪惠容说,现行机制缺乏跨机关通报与横向联系机制,地方卫生主管机关往往无从知悉医师涉及性别案件的情况,难以及时展开惩戒程序。
台湾医事人员资格管理以”证书”与”执业执照”为双轴,医师惩戒制度是维护医疗安全的重要防线。
依据《医师法》,医师若涉及业务上的重大违规或利用职务机会犯罪,经判决确定后,应由”医师公会”或”地方卫生局”移付惩戒。惩戒委员会可决定限制执业范围、停业,乃至废止执业证照或医师资格。
立委范云指出,现行医师惩戒制度”启动机制模糊”,医师公会主动处理案件的比例极低,地方政府因缺乏法定通报义务而往往无从知悉,甚至有”知而不动”的情况,导致涉案医师即便在判决确定后仍能继续执业,形成严重的制度漏洞。

台湾医师涉性不当案件惩戒流程图。林欣柔解释,行政调查结果通常不被视为启动惩戒的依据,在她经手的案例中,几乎都是在判决定谳后,法院将判决书寄送地方卫生局,卫生局才启动惩戒程序。
她指出,此次争议折射出台湾整个医疗体系从院所到地方乃至中央主管机关的全链条失效:从妇科检查缺乏护理师陪同,到台大医院以”法律无强制规定”为由不通知主管单位,再到卫生局以”未收到通报”为由不掌握情况,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出制度的断裂。
患者的知情权
主管机关如何向公众公开具重大安全风险的医师信息、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也已成为此轮制度争议的核心议题之一。
监察委员纪惠容表示,台湾医师公会确会在官网公告违规医师,但涉及刑事案件通常须待司法判决确定才会发布,行政处分则完全不予公开。”民众应当享有知情权,尤其在妇产科领域,对性别暴力与性骚扰更应坚守零容忍原则。”
台北市医师工会性别平等委员会主委于政民指出,过去违规医师的相关信息多刊载于政府公报,普通民众难以查阅。卫福部虽已设立”性别事件”专区,但覆盖范围仅限于性别案件,药物滥用等其他类型违规行为并未涵盖其中。
今年卫福部新设的”医事人员性别事件”信息平台(民间俗称”狼医查询平台”),目前已列有10名曾涉及相关案件的医师,包括近期引发争议的黄姓妇产科医师。
立委范云指出,该专区信息仍不完整,系统整合不足,目前数据仅涵盖2023年以后的案件,卫福部应进一步完善资料建置,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台北市医师工会理事长陈亮甫向BBC中文强调,病患的知情权固然重要,但安全保障不能仅仰赖患者自行查询,而应构建一套能够真正消除忧虑的制度。”医疗院所与主管机关应承担更多主体责任,现行制度在调查机制与惩戒标准方面都亟需完善。”
林欣柔表示,现行惩戒委员会成员多为医师出身,过度倚重行业自律,但医师伦理规范流于空泛,对性不当行为的认定标准宽松。她回忆曾参与一起重大性侵案件的惩戒会议,涉案医师连续作案且已被法院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委员会却仍需花费大量时间讨论究竟应废止执业执照还是医师资格,令她至今感到愤慨。
她指出,这次引发争议的黄姓妇产科医师虽遭废止执业执照,但只须修习若干教育学分,一年后便可凭借医师证书重新申请执业登记,外界普遍认为处罚过轻。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专家呼吁台湾应建立所有医事人员均须承担”强制通报责任”的制度。
内部改革呼声高涨
林欣柔指出,卫福部有必要修订《医师法》,明确案件启动权限、建立跨机关衔接机制,并制定清晰的职业伦理边界与强制通报规范。
她强调,医师在台湾社会长期享有特殊地位。自日治时期以来,这种高度推崇从未消退,形成了行政体系与卫生主管机关中医师群体的政治庇护,”医师法相较其他专业法规更难修订,监管密度也明显偏低。”
林欣柔呼吁,真正的改革必须从封闭的医疗场域内部生发,”所有医事人员都应当承担强制通报责任。”澳大利亚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内部强制通报,美国则规定医疗机构在录用医师前必须进行背景调查。她认为台湾同样应参照国际惯例,杜绝主管机关以”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
中华民国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台湾医院协会及台湾医学中心协会日前联合声明,表明任何侵害病患身心的行为都不应存在于医疗场域,性别事件调查应优先保障被害人,医界支持依法严肃处置。
卫福部部长石崇良近日受访时表示,将研议建立全国统一的惩戒规范,以消除各县市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并要求地方卫生局与医师公会缩短处理时程,切实保障就医安全。
台北市医师工会理事长陈亮甫认为,接连发生的医师性犯罪事件已重创医病信任,医院内部文化亟需彻底转变。医界长期将性别案件视为”个人行为”,对骚扰事件缺乏敏感度,管理方式存在严重盲区。
“如今必须顺应社会风气,将处理此类案件列为管理的核心任务。只有当权者具备高度的改革意识并主动推动,现状才有可能真正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