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杉矶东谷区(East Valley)警方公布,警方逮捕两名女子,涉嫌在经营卖淫场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确认,被捕的两名嫌疑人为48岁的罗朝聪(Chao CungLuo,音译)和49岁的黄琼芳(Huang Qiong Fang,音译)。
根据法院文件,案件调查始于1月6日。当日,一名男子报警称,他在当地一家按摩店付费接受按摩服务后,按摩技师在过程中触碰其私密部位,并提出可提供200美元的性服务。
文件指出,1月14日,三名钱德勒市(Chandler)警方卧底警探进入该按摩店,分别要求进行30分钟按摩服务。
调查人员在报告中写道:“每名卧底警探均接受了30分钟按摩服务,并由两名不同的按摩技师轮流提供服务。在按摩过程中,所有卧底人员均被按摩技师主动提出以现金交换性行为。”
法院文件中还包含对相关性交易提议的具体描述,内容较为露骨。
警方在取得搜查令后对该场所进行搜查,发现罗某与黄某当时均在店内。
随后,两人分别接受警方讯问。由于语言原因,警方在讯问过程中安排了普通话翻译。

根据法院记录,黄某在被警方宣读《米兰达权利》后,选择要求律师在场,未继续作出陈述。
罗某则向警方表示,她是经一名居住在加州的朋友介绍前来该店工作,并称她与黄某仅在该场所工作了几天时间。
法院文件显示,罗某否认曾“以金钱交换性行为”。
警方表示,罗某和黄某目前均被指控“经营卖淫场所”(Maintaining a House ofProstitution)。根据亚利桑那州法律,该罪名属于重罪。该案件后续进展仍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