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在就任第二任期的第一天,便签署了题为《保障各州免受入侵侵害》的总统公告,以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及经济压力为由,宣布将全面拒绝庇护申请者入境,声称这一禁令将持续至他认定南部边境局势已恢复正常为止。自那以后,边境非法越境被捕人数确实降至数十年低点,而这一数字在拜登执政期间曾一度飙至历史峰值。
然而,多个移民权益团体迅速提起诉讼,主张政府拒绝庇护申请的做法直接违反了《移民与国籍法》(INA)。这部联邦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均有权依据对政治迫害、种族歧视或其他迫害的合理恐惧,提出庇护申请。
合议庭在裁决书中明确指出,现行《移民与国籍法》从未授权总统以”自行制定的简易驱逐程序”驱逐原告,也不允许总统暂停庇护申请权,更无权绕过现行的”反酷刑”保护程序。由拜登提名的法官米歇尔·查尔兹(J. Michelle Childs)在判决意见书中写道,总统以公告形式设置的入境禁令,并不含有任何默示授权,使其得以凌驾于《移民与国籍法》所规定的强制性程序之上,对当事人实施即决驱逐。
此次上诉裁决基本维持了联邦地区法官伦道夫·莫斯(Randolph Moss)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莫斯当时认定,川普政府以”边境入侵”为由颁布的行政令,与规范庇护程序的联邦法律存在直接冲突。他在判决书中表示,尽管行政部门在遏制非法越境和消化庇护积压方面确实面临巨大挑战,但联邦移民法”提供了驱逐在境人员的唯一且排他性法律路径”,行政权力不能凌驾于明文立法之上。
值得注意的是,莫斯同期批准建立一个集体诉讼群体,涵盖受该总统公告影响的境内移民。这一举措出现在最高法院就另一起川普政策案件限制下级法院发布”全国性禁令”权力的数日之后,时间节点引人关注。
本次上诉裁决对一审内容作出若干调整:法院允许政府维持某些庇护资格限制,但强调不得剥夺移民寻求其他形式保护的权利,尤其是援引《禁止酷刑公约》的法律保护。此外,上诉法院还将集体诉讼的适用范围收窄,仅覆盖那些若非受公告限制本打算申请保护、且法律上没有其他失去救济资格原因的移民。
代表原告出庭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律师李·格伦特(Lee Gelernt)在声明中表示,这一裁决对于那些”因逃离迫害而辗转来到美国、却被川普政府那道违法且不人道的命令剥夺了陈述庇护主张机会”的人而言,意义至关重要。
川普政府迄今尚未对裁决表态,法律观察人士预计当局很可能寻求上诉,将此案最终提交最高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