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白宫东厢改建工程的司法攻防再有新进展。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日前裁定,把原本应立即发挥效力的禁制令暂时往后延到4月17日,让施工短期内得以继续。
这一决定并不代表法院已经认可白宫的立场,更像是程序上的暂缓处理。上诉法院要求地方法院进一步说明,为何应当核发禁制令,以及相关法律衡量标准究竟如何适用。
路透社指出,川普主张白宫东厢原有空间过小,不够体面,也难以满足活动需求,因此去年以整建名义拆除相关区域,准备推动后续工程。美国国家历史保护信托基金会随后提告,认为总统未经国会授权就动手改造具有历史意义的联邦资产,已经超越权限。
3月31日,地方法院接受原告部分主张,发布初步禁制令,认定工程可能涉及权限争议,应先停工。不过,法院同时附带“上诉期间暂缓执行”的安排,让行政部门得以及时提起上诉。
如今,上诉法院要求下级法院补充论证,也因此让禁制令的真正生效时间延后。按照美国判例法,法院是否签发禁制令,通常要同时审查四项要件,包括原告胜诉可能性、是否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双方利益权衡,以及公共利益是否支持。若一审没有充分展开说明,上诉法院往往不会直接进入实体判断。
白宫方面强调,工程若被中断,现场将处在开放且暴露的状态,可能影响东厢区域的安全配置,并进一步波及总统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安排。
而原告则坚持,问题核心不只是施工本身,而是行政权能否绕开国会,单方面处置具有历史价值的国家建筑。他们认为,这已牵涉到权力分立与文化资产保护的根本边界。
法律界普遍把4月17日视为下一道关键关口。如果地方法院在那之前补齐理由说明,上诉法院接下来可能决定恢复禁制令,或允许工程继续推进。无论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很可能继续上行审理,甚至最终由美国最高法院出面厘清总统行政权与历史保护法规之间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