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龄老年人:不离乡土的“积极老龄化”

当前,农民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为个人缴费金额普遍很低,到了 60岁基本上只能领取基本养老金,某些地方甚至每月只有100多元,只能说是聊胜于无(正如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郭凤莲所直言的那样,“每月200块钱的养老金,对农民有点儿太亏了”),所以,农民应对老龄化问题主要不是靠领取养老金,而是依托于家庭、土地和村庄。
当前时期农民主要靠家庭养老。虽然因为年轻子女普遍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家庭共同居住在村庄的情况已很少见,农户家庭却仍然是一个财务单位和权利责任义务单位,父母只要有劳动能力就会想方设法劳动以获取收入补贴子女,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子女也必须在父母年龄大了尤其是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父母,为父母养老送终。实际上,中国几千年的传统都是以家庭为主要单位养老扶幼,通过家庭合力来完成家庭再生产的。
分田到户政策提出以来,尤其是进入 21世纪以来,中国约70%的农户家庭出现了年轻子女进城务工、年老父母留守务农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两代人合力极大地提升了农户收入水平。年轻子女在城市打拼,他们中的成功人士在城市买房安居下来。留守农村的父母务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城市子女供给农产品,并且会进城帮子女带孩子。留守农村的父母年龄不大时,就是低龄老年人,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农业管理经验,一般自己的父母已去世,子女进城了。这些低龄老年人夫妻自食其力,种不多的田,操不多的心,生活规律。因为机械化程度高,生产也便利,他们就有特别多的余暇,这也就成为他们人生中负担最轻、任务最少、时间最多、最为惬意的阶段,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人生进入最美的“第二春”。

成都邛崃市陶坝村,两位留守农村的老夫妻
这个阶段,农村低龄老年人也可以就近务工获取收入。总体来讲,收入不是很高,但支出也不高,因为自己有房住,有自家承包地种,大部分生活必需品自给自足,经济上能支援城市子女就支援,不能支援的用于自己开销肯定是足够了。
也就是说,在不离家、不离土的情况下,农村低龄老年人有自己的住房,有自家承包地,有庭院可以搞庭院经济,以及可以就近务工,他们就是农村中的生产者而非消费者,他们自食其力过好自己的生活,甚至这种生活比他们过去人生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愉快:因为主要人生任务已经完成,自己劳动自己消费,自己吃饱全家不愁,可以享受大量的闲暇时间。最重要的是,他们不存在退休的概念,既然有劳动能力,就自己种田自食其力,减轻子女负担,劳动本身对他们而言也是需要。他们还利用余暇去帮子女带孩子,将自产农产品送给在城市的子女以减轻子女生活压力。
半失能阶段:亟需社区服务与村社互助介入

随着年龄增大,留守老年父母身体变差,开始退出农业生产,仅仅搞些庭院经济。他们不再能赚钱了,却也消费不多。他们基本可以生活自理,仍然热爱生活,这种对生活的热爱转化为经营打理庭院和发展村庄熟人关系。这个时候,他们就是村庄老年人协会的常客,每天都去老年人协会,见见面、聊聊天、打打牌、跳跳舞,生活依旧过得有滋有味。
等留守老年父母年龄更大了,自理能力变差了,对生活的热爱程度降低了,这个时候若有社区养老服务能为他们提供送餐和一定的家政服务,就变得十分重要。

山东省滨州市老年人一家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里打牌娱乐
在这个阶段,村庄若提供集中养老服务,将生活自理能力变差的高龄老年人集中到村集体举办的村庄养老院,由养老院为住院老年人提供住宿、就餐、洗漱等方面的服务,通过低收费就可以解决生活自理能力差的高龄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这方面,浙江象山县的村办养老院提供了特别好的案例。
失能阶段:农户家庭面临的最严峻考验

最为困难的老年人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甚至已经卧床的。目前,对于有子女的农户家庭,照料卧床老年父母的情况无非四种:
第一,与子女同住,由子女照料。若有多个子女,则可能在不同子女家里轮流居住。
第二,若子女都已进城,高龄父母又不愿进城,就只能由子女轮流回村陪伴或请保姆照料。
第三,送到具备条件的养老院。
第四,无法得到充分照料。
无论哪种情况,在高龄父母生活不能自理、子女工作比较忙、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情况下,“久病床前无孝子”成为普遍情况。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人大都处境艰难,处在人生最为灰暗的一个阶段,也是农户家庭最为艰难的一个阶段。
底色与变局:家庭分离下的乡土依托

以上是当前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传统农业型农村地区农村养老的一般图景。这些图景与传统时期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虽然农民养老仍然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家庭却存在普遍的分离。传统时期,农民不仅家庭同居共财,而且生产生活都离不开村庄,村庄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整体,村庄的熟人社会压力、亲友互助,以及长久预期,使家庭养老可以得到更多村庄规范的支持,敬老孝老文化有载体和基础。传统时期虽然物质不富裕,家庭中老年人的照料却还是有保障甚至是优先的。
子女进城、家庭分离和村庄规范减弱是当前农村养老中的不利因素。
不过,当前村庄养老还有很多特别重要的有利因素,核心仍然是不离家、不离土和不离乡,具体就是几乎每个农户都有自己的房子、都有庭院、都有承包地,老年人仍然可以通过土地来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当前时期,土地仍然可以且应当继续为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这一点很重要。
而且,村庄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亲友和熟人社会的关系资源,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共享的社会文化活动。
因为不离家、不离土、不离乡,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就不是家庭、更非农村或国家的负担,他们仍然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在为家庭做贡献,这应当是积极老龄观的一种表现。他们没有拿着退休金去养老,而是边劳动边享受生活。
当前时期,农村应对老龄化问题面临的最大困难其实有两个:第一是普遍的农户家庭分离,使家庭养老功能减弱;第二是高龄老年人如何体面而有尊严地度过晚年,这是当前农村养老中的重大难题。
破局思路:国家力量应有效赋能村庄互助

显然,仅仅靠家庭和村社集体制度来应对农村老龄化是不够的,国家力量介入变得十分紧迫。问题是,国家力量应该如何介入?
通过建立城乡统筹养老制度解决农民养老问题,国家目前缺少这样的财政能力,农民也没有参与积极性。在作者看来,国家力量应当在充分利用家庭和村社现有力量的基础上,通过重点支持村社集体来建立应对农村老龄化的机制。这与城市主要通过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加财政补贴,从而为城市退休人员提供高额退休金,再通过市场来实现养老的机制是相当不同的。
其中,核心环节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制度安排上尤其是农业农村基本制度安排上要容老适老;二是重点支持以互助为基础的村社集体养老,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形成低龄老年人照料高龄老年人的制度化方案;三是重点关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在充分调动家庭养老责任的基础上,让所有农村老年人有一个体面且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核心保障:守住土地与宅基地这道“防线”

当前,中国农村耕地接近90%仍然由本村农户耕种。只要身体允许,留守农村的年老父母几乎都会种地,甚至很多低龄老年人通过流转形成了适度规模经营。另一方面,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或不能进城的中青年夫妇,通过流入进城农户耕地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再配合提供一些农机服务之类,从而在不离开农村的情况下也可以获得不低于进城务工水平的收入(我们称这样的农户为“中农”)。正是“老人农业+‘中农’农业”,耕种了当前中国农村绝大多数土地,生产了中国绝大多数粮食,以及形成了很好的相互支持、具有生命力的农业模式。

河南安阳留守老人养蜂卖蜜
农村宅基地不过是农民用于建房的荒地、坡地或旱地而已。然而,在当前及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内,任何方面都不应当打农民宅基地的主意。让农民在农村有宅基地、有自建的住房,即使农民进城去了也可以让他们保留农村宅基地,以防他们进城失败还要返回农村。房前屋后的空地可以搞庭院经济,既是劳动性的,可以产生收入;也是休闲性的,可以产生生活情趣。农民的宅基地就是他们的家,就是他们获得收入和生产意义的中心。
政策反思:切忌用城市标准丈量农村养老

当前全国农村都在搞村庄环境整治,很多地方规定不准农户养殖,甚至规定不准农户种菜,而要在村庄种花种草。农村老年人喂猪、养鸡是特别重要的收入来源,是主要的副业。不允许农民搞副业的环境整治是超越农民实际需要的。还有要求拆除农民附属房、要求农民对住房进行美观化改造的做法,都会增加农民的支出,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就全国来讲,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内,国家“三农”政策都应当服务于以老年人为主的仍然留守农村的弱势群体,要保障农村老年人的耕种权利,农业农村政策要服务和服从于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小农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