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年前他也被同样定罪,上诉后,法官在2019年裁定此案因证据不当而重审。卑尔根县检察官穆塞拉(
Mark Musella)上周表示,今年60岁的董瑞锦曾是一名电脑工程师,2010年他得知妻子与坎特(Robert Cantor)有染,之后与妻子分居,并开始滋扰坎特。2011年3月初,他的妻子签署了离婚文件。证人于2011年
证实今年3月5日晚上10点半左右至3月6日凌晨1点,董瑞锦从纽约市回到了新泽西州蒂内克的家中,将坎特带到地下室卧室,持一把0.38口径的手枪射击他的后脑勺,然后点燃他的坟墓、床、卧室和房屋,收集所有证据。
接着,他逃回纽约市并花了几个小时来搜集电脑证据。
2016年,陪审团认为董瑞锦是“世界上唯一”杀人灭口坎特的人,并裁定他有罪。此后他被法官判定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近64年。但董瑞锦不服上诉,上诉案法官于2019年宣布此案重审,理由是证据
不当。
因为当时检方无法证实案件发生时董瑞锦在当地,也没有找到他涉及谋杀或纵火的直接证据。此案到了今年,陪审团经过持续8周的庭审,于7月27日宣布
董瑞锦有罪,他的罪名有谋杀、严重纵火、亵渎坟墓、封锁逮捕、毁坏证据、非法持有武器、以非法的目的持有武器以及跟踪罪行。 11月3日,法官卡兹劳(Christopher Kazlau)宣判董瑞锦在新泽西州的
监狱终身监禁,同时受到“禁止提前释放法”(No Early Release Act)的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