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篇文章的评论区里,我曾写下这样的担忧:
最怕当地出一份通报,给水泥厂老板扣上”善意收留”的帽子……
所幸,事情尚未堕落至此。
然而,也并没有好多少。
通报称,这位残障老人”系外市村民丁某某(男,66岁),约二十年前到我区臧村镇刘庄村,后与水泥经销店经营者安某某(男,57岁)同处居住,为其干活”。
“同处居住,为其干活”——短短八字,竟能被如此运用,中文的弹性着实令人叹为观止。
水泥店老板究竟是否触犯法律,固然有待调查核实,但即便撇开这一点,这样的措辞也令人无法接受。
通报里,残障老人丁某某仿佛是主动”到”了清苑区,自愿与安某某”同处居住”,心甘情愿地”干活”——字里行间找不到半点强迫,找不到丝毫欺骗,好像老人是自己寻了个落脚处,食宿有着落,便以劳力回报这份”收容之情”。
但水泥店老板明明说,这人是”之前的朋友送给他的”,语气像在说收了只猫狗。这样的说法,到了通报里,怎么就摇身一变成了老人主动登门?
“同处居住,为其干活”这八个字,轻飘飘地把二十年的违法劣行一笔勾销,将漫长岁月里的残忍与屈辱全数遮掩。
退一步说,即便通报不能直接认定老板违法犯罪,写上一句”涉嫌强迫劳动”总不为过吧?然而翻遍整份通报,连这四个字的影子都找不到。
当通报选择用”同处居住,为其干活”来描述老板让残障老人扛水泥、分文不给的事实,水泥店老板那句”当地有关部门都清楚这个情况”就有了最好的注脚。
在所谓”有关部门”眼中,这大概是一幅其乐融融的互助图景:你提供住所,我奉献劳力,皆大欢喜。
再看时间线:上官正义7号发出视频,当地9号便为老人找到了家人。可见,解救这位老人根本不是什么难事,轻而易举。
那么,过去二十年里,历经多轮人口普查,反复强调”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为何这位老人始终被排查在外?
答案其实不难想明白——不是查不到,而是压根不想管。一旦介入,便是给自己添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倒能落个清静。一个户籍不明、无人问津的人,又有谁愿意去操心他的死活?
“死了就埋了”,不就是这个逻辑吗?
所以,对于通报末尾那句”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感谢社会各界及媒体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一个字也不买账。
二十年来明知情况却袖手旁观,直到视频掀起舆论浪潮才被迫有所动作,没有人盯着就纹丝不动——这样的部门,张口就说要”举一反三”,这笑话开得也太大了吧。
况且,如果当真感激社会各界和媒体的监督,就不该只把通报藏在保定市清苑区融媒体中心那个下载量不足四千次、还关闭了评论功能的小众APP里。
说感谢监督,却把通报发在一个几乎没人能看到、更不许人发声的地方——这叫哪门子感谢?
呸!

